大理州不断完善州级城镇医保“两定机构”管理

04.02.2016  11:10

本报讯(通讯员 吴军) 2月1日,州人社局、州医保中心召开2016年度州级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签订工作会议,与州级管理的21家定点医疗机构、164家定点零售药店签订了2016年服务协议。

全州医保工作在“两定机构”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通过提高医疗保险筹资水平,推行以总额控制为主、多种结算方式相结合的支付制度等措施,基本实现“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目标,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了改善。2015年,全州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43.38万人,城镇职工门诊就医购药433.9万多人次,个人账户基金支出39619万元,同比增长13.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7328万元,同比增长3.1%。同时,针对“两定机构”中部分存在的政策执行不到位、超范围用药、超标准收费、违规套现、变相储值、刷卡购物等情况开展了集中整治。

今年,“两定机构”服务协议在服务行为、就医管理、诊疗项目管理、药品管理、材料管理、费用结算管理、违约行为和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和完善,重点对“两定机构”的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医保中心将在服务管理、费用给付、信息系统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加强对“两定机构”的综合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