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锁定8个领域

13.01.2016  11:52

为切实增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日,省安委会下发通知,决定从去年底至今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

此次“回头看”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各级政府综合督查、省级部门专项检查的方式进行,主要检查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挂牌督办和整改情况;责令停产整顿企业真停真改和责令关闭取缔企业关闭到位的情况;各级政府实现“五级五覆盖”和规模以上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情况;制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具体措施办法的情况;各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1+3+5”要求,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复查、验收、销号等环节责任的情况。

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烟花爆竹、未生产矿井、危险化学品、施工现场、寄递物流、油气输送管道8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成为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重点。其中安委会特别明确要加强交通运输企业和客车(船)、危险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船舶,以及农村山区、高速公路等重点路段的安全监管,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以及违规冒险行车(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重点路段、水域的安全隐患。对于两节期间的特殊情况,安委会还提出强化对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燃放等各环节的安全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无证非法生产、非法运输、“三超一改”、许可证过期、超能力突击生产等行为,严格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集中连片经营,以及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产品等问题。严格审批大型焰火燃放活动,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省安委会要求,各州、市和各牵头单位要明确安全检查的重点和难点,细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时间安排、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检查期间,采取购买专家服务的方式,邀请专家参与检查,提高检查督查的科学性、专业性和有效性。对存在重大隐患且不能保证生产安全的,一律责令企业立即停产停工整改。一时难以完成整改的重大隐患,要进行挂牌督办。对隐患整改责任不落实、欺上瞒下不整改的,要倒查企业、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朱丹 通讯员 宋翼婷(云南日报)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