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办公室发布春节期间食品及保健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12.01.2016  19:17
 

为保障春节期间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针对春节食品及保健食品消费特点,近日,昭通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发布食品及保健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公告提示广大消费者正确选购、科学储藏加工、合理食用食品及保健食品。 在选购时, 尽量选择证照齐备的食品经营单位,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保健食品要认准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并索要正规发票或收据。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品及保健食品,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过期或腐败变质。 在储存时, 应严格按照其储存条件存放,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冷下、分层放置。 在加工食用时, 食品需在烧熟煮透后室温下2小时内食用,剩余食物冷藏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加热透、确认未变质后方可食用。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或从未食用过的食物以及易过敏、来历不明食物。 外出就餐时, 应选择证照齐备、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单位。

公告建议消费者一旦食用出现不适反应,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卡、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与食品经营单位联系,同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

公告鼓励公众发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及保健食品安全问题时,积极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来源: 昭通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