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宁蒗县:附条件不起诉助失足学子圆梦大学

09.09.2015  17:47

    “叔叔,我考上大学了,我可以学法学专业了!”日前,一个学生模样的小伙子专程来到云南省宁蒗县检察院公诉科高兴地说。 

  原来这个小伙子叫小飞,是该院在2015年1月24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一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因其在监督考验期内表现良好,该院于7月24日作出正式不起诉决定。 

  2014年8月17日正值小飞放暑假,当天晚上小飞跟着姐夫在宁蒗县城吃烧烤,期间喝了酒。在小飞外出上厕所时,发现一同吃烧烤的伙伴小苏正在和一个中年男子打架,小飞在酒精的刺激下便冲上去帮小苏殴打该中年男子,将其打倒在地后小苏、小飞便逃离现场,后经司法鉴定,该中年男子已构成轻伤一级。很快小苏便被公安机关抓获,原来该中年男子是小苏的远房舅舅,当晚二人发生口角,小苏又喝了酒便打了舅舅。小飞得知小苏被抓后,在父亲的陪同下投案自首。 

  2015年1月初,该案移送到宁蒗县检察院后,承办人发现小飞在案发时系未成年人,又是宁蒗某高中在校生,今年面临高考。经过社会调查得知,小飞平时在学校表现良好,成绩中上等,无打架斗殴、抽烟喝酒、逃课上网等现象,符合附条件不起诉的要求。同时,为了尽可能少的影响小飞的学习,承办人在对其进行讯问及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都是利用周末时间,期间还不断地鼓励小飞不要有思想负担,好好备考。 

  高考成绩出来后,小飞的成绩达到了二本线,在选择专业时,小飞认识到自己这次“犯罪”让他第一次“零距离”的接触到了法律,他想要学法律,作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人,但又听说有犯罪记录的人,不能当律师,也不能考法院、检察院等,即使学了法律也找不到工作,小飞感到很“纠结”,不知如何是好。 

  小飞的爸爸看出了儿子的担心,于是父子俩来到该院寻求帮助。检察官告诉小飞,他的案子在检察机关已经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法律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为有罪,即小飞没有犯罪记录;而且根据法律规定,小飞的案子要依法封存,别人是看不到的。检察官的一席话解决了小飞的后顾之忧,最终小飞选择了法学专业,并被昆明某高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