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出租校舍谋利岂能让学生“买单”?

07.09.2015  23:23

    又是一年开学季。今(6)日,巴中市巴州区第七小学五年级近300名同学来到学校以后才发现没有教室,只得待在操场翻翻刚发的新书。(9月7日 四川新闻网)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第七小学将校舍出租给宾馆是为了学校谋利。可如今300多名学生被迫在校外另租房屋上课,先不说做法合不合理,安全问题恐怕当引起当地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况且,将校舍出租,即使为了学校创收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做法肯定不妥。做出这样的决策无论是已经退休的学校原校长还是上级主管部门都该反思。

    这起事件暴露出一些问题值得关注。一是学校校舍为何被出租?二是出租后租金用于了那些地方?三是学校的决策当地教育局是否知晓?四是既然事实已经存在,为何不提早解决?五是到底谁该为这起事件承担责任?其实还有很多疑问需要解答,而这些问题就是关键中的关键。

    学校校舍出租给宾馆发生在2008年,也就是说,该小学部分班级在外租校舍上课至少已有7年时间,这么久的时间,跨度几任校长,笔者断言,当地教育部门肯定知晓,既然知晓为何不予以整改?恐怕这当中有放任自流,更有不作为。笔者不仅担忧,教育主管部门如此作风又怎能担负起管好辖区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职责?

    巴州区教育局当反思,作为一个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自己在这起事件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当务之急,还不是追究责任的时候,要组织力量,尽快落实学生的上学地点,落实了孩子的就学后。下一步就要对当时作出出租校舍决策的经过进行调查,对如何收回校舍与宾馆承租者展开谈判,对房屋出租租金去向进行审计。搞清楚这些事后,该追责就追责,一定不能因为错误的决策而让孩子受到伤害。

编辑:张钊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