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食安办发布2017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03.03.2017  16:42

      2017年春季学期开学之际,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学校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楚雄州食安办发布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公告提醒各级学校及承担学校食堂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学校食堂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紧紧抓好进货、贮存、操作、保洁四个关键环节,强化学校食堂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各项管理工作。

公告要求各级学校食堂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检自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防控措施;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督促指导、健全完善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落实到位。学校食堂严格执行食品采购索证登记验收制度,严禁采购证照不全和来源不明的食品及食品原料。严格按照食品标签所示保存条件存放食品。严禁使用过期及食品质量发生变化的食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操作,防止食物交叉污染,禁止直接使用隔餐食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食用四季豆、黄花菜、发芽马铃薯、自制豆浆等有潜在风险的高危食品,禁止制售凉菜和外购熟食凉菜。餐具清洗消毒应严格按照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程序进行。定期对学校食堂内外环境进行检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保持食堂环境清洁,做好防蝇、防虫、防鼠、防尘工作;按要求做好每餐食品留样并做好留样记录等。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加强学校食堂许可管理,确保学校食堂持证率达100%;要与当地学校加强联系,密切配合,强化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食品摊贩等的食品安全监管,严防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护广大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