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社会科学院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09.04.2023  20:31

  2023年4月8日,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文件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对全院开展主题教育进行安排部署。

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于统一全党思想、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准确把握目标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好主题教育。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王宁书记在全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严格对标对表,全面落实主题教育各项任务。要认真贯彻“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把中央精神、省委要求贯彻落实到位,又结合我院实际,坚持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建章立制贯通起来,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我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务实见效。

  会议要求,要立即成立院党组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领导小组,迅速制定我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及时召开我院主题教育动员大会。院党组成员要结合分管领域实际,充分发挥示范、带头、标杆作用,强化督促指导,指出存在问题,帮助研究对策,推动问题解决,真正做到学习在前、研究在前、阐释在前、指导在前、实践在前。要及时开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以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学习,同时组织各党支部及时传达学习,切实把全体党员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加强宣传引导,发扬严实作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将焕发出来的学习、工作热情转化为我院攻坚克难、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来源/作者:院办公室 责任编辑:沈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