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公安厅党委传达学习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
7月16日,云南省公安厅召开党委会,传达学习全国公安机关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推进会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任军号主持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
会议指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是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全省公安机关要立足实战化要求,加强专业化建设,推行扁平化管理,着眼于“把机关做精、把警种做优、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全面开展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
会议强调,全省公安民警特别是广大派出所民警要紧密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践行新使命、忠诚保大庆”实践活动,锚定“四个铁一般”标准,瞄准“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目标,不断增强派出所实力、激发派出所活力、提升派出所战斗力,积极强素质、提能力、树形象,坚决履行好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使命任务,以实际行动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优异答卷。
会议要求,全省公安机关要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大力夯实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进公安“放管服”改革,落实好社区民警“实有人口管理、信息采集维护、组织安全防范、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群众工作”等五项重点任务,减少其他非警务活动占用警力,确保派出所民警集中精力专司其职,将基层减负工作落到实处。
省公安厅在昆党委委员参加会议,厅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