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检察院开展“党费日”活动——李宁:学习党章践行党章维护党章做合格党员

05.06.2017  10:00



    6月1日,云南省检察院开展“党费日”活动,机关各党支部以领导上党课、学习心得交流、重温入党誓词等形式进行集中学习,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宁参加所属检务保障部机关事务支部“党费日”活动,以《学习党章践行党章维护党章做合格党员》为题为该支部全体党员上党课,检务保障部计财支部、新闻办支部全体党员列席活动,一同聆听党课。

    李宁指出,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学习党章是每个共产党员的基本功,是增强党性修养、党性意识,坚定理想信念的重要抓手。认真学习党章,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坚定不移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党的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要勇于担当,严格履行党员义务践行“四个合格”,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李宁强调,学习党章要在“结合”上下功夫,把自己摆进去,带头学习党章党规,带头学习系列讲话,带头争做合格党员。一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相结合,在学系列讲话中加深对党章党规的理解,在学党章党规中深刻领悟系列讲话的基本精神和实践要求,时刻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二要把学习党章与学习党规党纪相结合。党章是总规矩,党规党纪是党员的底线,要对照学、反复学、比较学,从而更好地遵守和维护党章,增强做合格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三要把学习党章与自己思想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有针对性的学、有计划性的学、带着问题去学,确保学习效果。四要不断提升境界,强化理论修养、政治修养、道德修养、纪律修养、作风修养。

    检务保障部机关事务支部本次学习活动以“不忘初心,扎实做好后勤保障服务工作”为主题,活动中,党员同志积极发言,回顾了自己的入党过程,联系工作实际畅谈学习心得体会。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从集中性教育向经常性教育延伸,根据中央、省委和高检院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要求精神,云南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推进省检察院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工作措施、组织领导等方面进行了细化实化。其中一项措施要求,党支部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会一课”制度相融合,每月1日,把“支部主题党日”、党支部活动日、党费日相融合,“三合一”开展活动,以党支部为单元,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听党课、交纳党费,开展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活动。6月1日,省检察院机关30余个党支部同步开展“三合一”党费日活动,李宁检察长及其他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分别参加所属支部活动,上党课、分享自己的学习心得体会。省检察院机关党委组织对各支部活动情况进行了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