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昆明城镇居民收入9853元 同比增长8.7%

26.04.2016  12:43

昨天,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在其办公点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2016年第一季度昆明市主要民生数据”。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9853元,增长8.7%;物价方面,一季度全市CPI 同比上涨2.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0.1和0.5个百分点。新闻发布会现场,还举行了“昆明调查”微信订阅号上线仪式,市民关注即可查物价变化。

居民收入持续平稳增长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据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对昆明市原14个县(市)区的城乡居民开展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2016年一季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9853元,同比增长8.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77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超过全国、全省平均水平。

2016年一季度,昆明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7元,同比增长10.3%,农村居民收入继续保持两位数的增长速度。增速快于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1.6个百分点,全市城乡常住居民可支配收入比,由去年同期的2.72下降为2.68(以农村为1),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缩小。

扣除价格因素的影响,2016年一季度,昆明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6.4%和全市GDP增速保持一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7.9%,增速继续超过GDP的增长速度1.5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

鲜菜和猪肉价格成CPI上涨主要推手

今年以来,昆明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呈温和上涨的态势,一季度,全市CPI 同比上涨2.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0.1和0.5个百分点。

在本轮的物价上涨因素中,菜肉价格的季节性上涨成为CPI波动性上涨的主要推手。受季节、节日和供给等多重因素的影响,一季度昆明市食品价格累计上涨6.3%,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1.1个百分点,对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的影响程度为50.0%。

食品中的鲜菜和猪肉价格分别累计上涨28.2%和15.8%,两者分别拉动CPI累计上涨约0.7个和0.3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31.8%和13.6%。

2016年一季度,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呈现“六升两降”的运行态势,即食品烟酒类累计上涨4.7%、衣着类累计上涨0.4%、居住类累计上涨3.3%、生活用品及服务累计上涨1.1%、医疗保健类累计上涨2.9%、其他用品和服务累计上涨1.2%、交通和通信类累计下降1.0%、教育文化和娱乐类累计下降0.7%。

昆明调查”是国家统计局昆明调查队唯一官方微信平台,让市民走近昆明调查,让大数据服务百姓、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感兴趣的市民可在微信端搜索“昆明调查”关注,该订阅号每月不定期推送全市民生数据,“CPI涨了还是跌了?”“楼市情况如何?”这些问题都能在该订阅号找到答案。

都市时报 王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