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冒用哥哥身份领结婚证 弟媳闹离婚哥哥才知“被结婚”

26.11.2015  15:14

    当了多年的单身汉,突然收到法官送来的离婚纠纷应诉法律文书,张大华(化名)一头雾水:自己都没结婚,何来的离婚纠纷啊?原来12年前,年仅19岁的弟弟张华(化名),因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冒用哥哥张大华的户口本和身份证领取了结婚证。而如今,弟弟和妻子要离婚,张大华才发现“被结婚”了。这桩阴差阳错的离婚纠纷案该怎么断呢?

    未婚先育 冒用哥哥户口领证

    2002年5月,永善县大兴镇的张华(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本地同龄女子李云(化名),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热恋。3个月后,年仅19岁的李云和张华按照当地风俗摆了婚宴。不久,李云怀孕了,可张华离法定婚龄22周岁还差2年多,双方无法办理结婚证,生下的孩子落不了户。这可急坏了小两口。

    经苦思冥想,李云有了个“好计策”,张华的哥哥张大华当时已满22周岁,但因腿有残疾,还未结婚。李云想到让张华冒用张大华的名义办结婚证。

    2003年4月,张华带上了哥哥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和李云到民政所办了结婚登记。因张华和哥哥长相相似,民政所工作人员没有看出破绽,就给他俩颁发了结婚证。结婚证中的夫妻姓名,是李云与张大华。领取结婚证后,李云和张华生下了一个女孩。

    夫妻走到尽头 12年不敢离婚

    往后,李云渐渐发现张华好吃懒做,还是个赌徒,且性格暴躁,动辄对她拳打脚踢。因忍受不了张华的恶习,李云独自外出打工,夫妻关系也走到了尽头。

    李云一直想与张华离婚,因顾及家人的颜面,又考虑到当初结婚证造假的事,一直不敢回家起诉离婚。就这样拖了12年之久。

       法院:

    民政局可撤销骗领的结婚证

    今年8月5日,李云最终下定决心,以张华冒用张大华的名义和她登记结婚,而她与张大华并非夫妻为由,向永善县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她与张大华离婚。

    永善县法院经审理认为,张华与李云弄虚作假,冒用张大华的名义登记结婚,骗取结婚证。结婚证上虽是张大华的名字,但李云与张大华并非事实上的夫妻。对于骗取的结婚证,李云与张大华可以向民政局申请撤销。故法院驳回了李云诉请判决与张大华离婚的起诉。

    而对于李云与张华所生孩子,李云与张华均可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未抚养子女方给付子女抚养费。(都市时报 记者林舒佳)

编辑:文丽荣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