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美”政协委员刁娜:呼吁用法律根治“扶不起”

09.02.2015  16:06

    5日,记者在东方海天酒店采访到“最美女孩”刁娜,作为一名政协委员,刁娜透露,在此次烟台市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议上,自己将提议用法律手段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根治“扶不起”问题。

    当日下午,刚进酒店的刁娜被众多媒体记者团团围住。对于今年的提案,刁娜表示,受近日发生的一起“见义不为”现象触动,在今年政协会议的提案中,自己呼吁市政府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当有人扶起摔倒的市民时,通过法律保障见义勇为的人不会被讹,并使讹人者承担相应责任。

    2015年2月4日,浙江一位老人在街头摔倒后无人上前搀扶,8分钟的时间里遭多辆汽车碾压拖行,在路过的4辆汽车和23位行人中,只有一名老年女子发现情况后去摔倒老人的家中求救。刁娜说:“2月4日这件事对我触动很大,之前我国还发生过很多类似事件。我觉得,当有人摔倒时之所以没人去扶,是因为有些人‘扶不起’。

    刁娜表示,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过多起好心人搀扶摔倒者反被讹的事情,导致某种程度上出现了老人摔倒无人扶的现象。好人被讹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更是对精神、心理以及道德的重击。“我们从小受到的教育告诉我们要当好人,但就像搀扶摔倒老人这件事,具体落到自己头上,很多人都有顾虑,”刁娜说,“我觉得见义勇为的人被讹,有取证难的问题,也有个别人诚信缺失的问题,但最关键的,是社会对见义勇为的人保障不足。

    在提案中,刁娜认为要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政府应当设立见义勇为奖励基金,让好人做好事不仅没有后顾之忧,还会获得奖励;同时,对诬告者要惩之以法。“讹人者应该受到什么样的制裁,现在很多地方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对这部分人仅仅靠道德谴责远不能保护见义勇为的人,”刁娜说,“我觉得物质上的奖励只是一方面,有关部门还要建立相关法律来制裁讹人者,好人做好事才会无所顾虑。

    对于“扶不起”问题,美国、法国、德国、新加坡等国均有相对完整的见义勇为者保护机制。2013年,深圳市颁布了国内第一部“好人法”《深圳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该规定明确指出:若被救助人认为人身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应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我希望烟台也能有深圳那样的法律,为好人撑起一把‘保护伞’。我更期待,类似的法律能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和完善,来拯救被碾压了的道德底线。”刁娜说。(记者 侯嘉伟 侯洪斌)

编辑:孙红亮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