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到我州调研“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26.04.2015  16:49

 

 

本报讯(记者 朱蕾) 4月20日至22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康仲明率领调研组到我州,就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调研。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红卫主持调研座谈会。州政府副州长邹子卿汇报我州“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

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州一是切实加强“一法一条例”的宣传,把“一法一条例”纳入普法宣传范围,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老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二是不断完善老龄工作机构,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为老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三是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多渠道投入机制,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四是着力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采取有力措施,着力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五是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各项涉老优待政策,全力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六是不断提升为老服务水平,争取多方支持,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改善老年组织活动条件,大力开展各种为老服务工作。

调研组对我州实施“一法一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指出下一步工作中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 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建立健全老年人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惠老优待政策,全力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产业发展,推动大理州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期间,调研组还深入大理市、洱源县多地进行实地调研,并召开基层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