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严明“双节”纪律 落实“两个责任”
25.09.2015 17:08
本文来源: 旅游局
2015年“中秋、国庆”佳节即将来临,为提醒广大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防止“节日病”的发生,近日,中共云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切实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八个严禁”,落实“两个责任”。
一是强化纪律意识,“八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月饼和各种购物卡、商业预付卡(劵)、电子礼品卡;严禁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宴请;严禁以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培训中心、招待所、疗养院、机关食堂等搞奢靡享受、吃喝玩乐;严禁借节日之机或以职工福利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奢侈浪费和各种变相的违规违纪行为。
二是落实“两个责任”。主体责任方面:省旅发委党组要求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要把规范和整治节假日期间纪律作风问题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具体措施来抓。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安排中秋、国庆期间活动要做到从简节约、祥和喜庆、廉洁文明。监督责任方面:要求纪检部门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切实加强节前教育、节中检查、节后总结。要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有效措施,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本通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要坚决及时纠正。纪检组监察室要铁面执纪、严格问责,对违纪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中央、省委有关纪律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本文来源: 旅游局
25.09.2015 1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