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委办:严防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

27.01.2017  20:10

为全面推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落细落实,严防春运期间发生重特大事故,省安委办日前印发《春运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安全工作方案》。

方案》提出,按照“省安委办组织暗查暗访、省级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州(市)全面检查、县级落实部门和人员实施重点盯防”的原则,突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安全工作,对所属车辆违法行为突出及不按要求规范运营的、不按规定开展隐患自查自改的“两客一危”道路运输企业和客运站、水上运输重点企业、重要港口、码头和事故多发路段,采取联合执法检查、媒体曝光、安全告知、警示教育、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等方式进行重点督查、检查和盯防,推动有关政府和部门责任落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各部门工作重点是对违法行为突出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依法严厉处罚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对整治不力、流于形式、走过场,问题严重的地区、部门及单位进行通报或约谈;对不认真、不负责,留下隐患并引发事故的单位和人员,实行责任倒查,严厉问责。

方案》对安监、交通运输、交警、旅游等各级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对省、州(市)、县重点盯防对象和事故多发路段列出了责任清单。要求各县(市、区)和乡(镇)人民政府按照“路面巡逻、街天布控、卡点查处”的工作方式,列出农村公路重点盯防清单,突出节假日、赶集、民俗活动和周末等重点时段,在公路交叉路口、村庄和农村集市周边等重点部位,实施重点检查、抽查和盯防。全省各级交警部门统计汇总的89处高速公路安全隐患、651处省管公路安全隐患、1342处农村公路安全隐患,要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隐患督查督办和整改落实。全省375户道路客运(含旅游客运)企业、839个五级以上客运站,要突出对规章制度、教育培训、安全投入、作业标准(规程)、生产设施设备、现场安全管理、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能力建设等方面隐患的自查自改。

云报全媒体记者 朱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