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州委关于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大理州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17.10.2014  12:4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20日至6月20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大理州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大理州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完成对州级62个工作部门权力清单的清理审核,精简幅度达74.5%。对2013~2014年审批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总额1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土地开发使用和工程建设招投标情况进行了排查清理整治。进一步加强土地开发使用和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监管,加大对项目招标投诉的核查处理,正在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将印发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大理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试行)》,规范管理。招商引资方面,对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违约招商引资项目,积极研究项目履约或退出项目的解决办法。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对发生盲目决策、乱决策的责任人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今年7月,对5名县处级干部进行了约谈。进一步健全招商制度,项目准入预审评估、项目决策、签约项目跟踪推进、信息公开、合同管理、项目退出等机制将陆续出台。加强对民生资金的监管,对全州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清理,整改了扶贫和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存在的违规使用问题。启用12个县市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及时通报运行情况。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对近年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作了全面清理和纠正处理。对全州支农惠农助农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自检自查,对农机购置补贴、支农惠农助农资金、农村集体三资等民生资金使用情况和行政审批情况、涉农部门支农惠农助农政策执行和资金下达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开展了农村危房改造情况的专项检查,及时兑现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加大民生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的案件线索排查、筛选力度,严肃查处与民争利、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对14起涉农典型案件进行了通报。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注重源头预防,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

      严厉查处并纠正保障性住房骗租骗购、违规转租转售、变相福利分房等行为,清理清退重复享受公租房廉租房29户,清退应退未退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128户,清退不符合条件享受保障性住房152户。完善保障性住房入住资格审核、公示等制度,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的管理。加强对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严把准入关,加强动态管理,启动退出机制,对以权谋私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加强档案管理,逐步实现档案电子化。

      全面开展了全州“小金库”治理工作。全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组成检查组对州县行政、事业、社会团体开展重点抽查,对部分单位存在做账不及时、核算不规范、审批手续不全、缴库不及时、会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等问题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了纠正。共查处私设“小金库”单位5个,收缴资金43.03万元,对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实行“五级联动”工作制度,对重要信访件实行州、县市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制度。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易发多发案件的查处力度,州、县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每月信访问题集体排查制度,及时组织初核。对立案查处的,及时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加快办案进度,7月、8月,查处了一批水利工程建设、民生资金使用方面的案件。

      针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岗双责’落实还不够有力”问题,2014年7月,对全州上半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问题231个,提出整改意见建议274条,及时通报结果和督促整改。将纪委书记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提醒谈话和下级纪委书记向上级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廉洁从政情况制度列入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廉洁从政教育力度,强化警示教育。截至9月,举办党风廉政培训班14期,2436名干部参加,组织35270人次到“红色传承”党性教育现场教学基地学习。7月以来,组织11场612人次到警示教育中心接受教育,组织1批2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并签订了廉政承诺书。认真做好每月和重要节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工作。进一步增强了领导干部学习党纪条规、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的115件信访举报件,已由州委政法委、州信访局等部门办理76件(其中,已办结25件、正在办理42件、不予受理9件),由纪检监察机关办理39件(其中,已办结12件,正在办理27件)。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严格执行《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大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通知》要求,会议坚持“六不开”,文件坚持“六不发”,对参加视频会议范围严格控制。今年7~8月,州级各部门召开会议次数、参会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25.6%、25.3%,州级各部门印发文件比去年同期下降23%。

      强化随机调研,严格按照《中共大理州委办公室关于在各级领导干部中强化随机调研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通知》要求,州级领导以身作则,强化问题导向,积极开展灵活的经常性的随机调研。今年7~8月,协调解决基层、群众反映的问题195个,重大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项目困难问题53个。

      开展作风专项整治,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映出的23个方面53个具体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686人次,整改问题80个,涉及作风整治问责干部35人,纪律处分1人。8月份对7起违反作风建设规定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

      对领导干部个人名义出版书刊动用财政资金支付或向有关单位摊派的问题进行清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州委十二项规定有关文稿发表的明确规定,坚决防止发生领导干部出书摊派现象。对全州领导干部调动工作,带原单位工作人员、司机等身边人员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排查,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调动和提拔任用进行严格管理。进一步规范人员借调工作,正在拟定《大理州机关事业单位借调工作人员管理办法》。对领导干部调动工作违规带车情况全面进行清理规范整改,全州共涉及借用(换用)车辆12辆均已整改清退。

      三、执行政治纪律方面

      严格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州委于8月8日印发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于9月5日举办大理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培训班,对全州12县市四班子主要领导和州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进行了培训。上半年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向省委作了专题报告。进一步落实各县市党委、州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每年2次向州委、州纪委专题报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制度。把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纳入考核体系,并从“党委主体责任、作风建设、纪委监督责任、工作创新、责任追究”5个方面完善了考核内容及考评指标,明确责任目标,进一步强化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成果运用。对2013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2个县市、2个州级部门领导班子进行了诫勉谈话。

      深入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清理牵头和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再参与52个,仅保留16个。稳步推进落实“两责任”“两为主”“两覆盖”工作。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内设机构设置改革工作按中央纪委和省纪委的要求正有序开展。加强全州办案人员队伍建设。2014年,组织了6批干部参加中纪委办案业务培训,组织了全州100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云南纪检监察学院进行培训。州纪委于9月上旬专门组织了全州120多名办案人员进行办案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州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能力。

      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8月建立了由12家单位组成的联系工作机制,制定抽查核实工作方案和工作规则,对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事项进行了随机抽查核实。

      四、选人用人方面

      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干部交流工作的规定(试行)》要求。加大县市之间、县市与州级部门之间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的力度,在今年8月提拔的21名干部中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占80.95%。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县市专业技术性较强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和优化乡镇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办法,严格执行《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意见》,从严规范、从严审批乡镇党政正职调整。探索从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事业编制人员中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解决县市专业性较强部门缺乏专业技术型领导干部和乡镇领导干部结构不合理、选拔渠道不宽的问题。

      认真落实基层干部上派挂职锻炼等制度,今年从县级部门和乡镇选派了10名科级干部到省直单位挂职锻炼。制定了关于做好非专职信访督查专员选派管理工作的办法,已从8月开始每期选派5名新提拔的县处级领导干部担任非专职信访督查专员,到州信访局进行为期1个月的锻炼。

      加强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定期分析研判制度,采取主动约谈、上门访谈、个别交流、集体恳谈等多种方式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对存在问题给予及时提醒。从今年9月开始到明年6月,将对州管干部和乡镇党委书记进行新一轮全面谈话。严格执行四项监督制度,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提拔严格把关,严格审批。

      进一步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选派非领导职务干部参与教育实践活动督导,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建设项目督查员、党建工作指导员。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定岗定责,加强管理,严格考核,对德才表现好、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选拔到实职领导岗位上来。

      五、对相关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南国城项目遗留问题的房产证、土地证办理工作、租金支付工作已作具体安排,工程遗留款问题已兑付完毕,目前,各项整改工作有序推进。洱海天域项目遗留问题,制定了《洱海天域项目遗留问题整改方案》,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对大理凤凰海景酒店项目遗留问题进行分析研究,项目复工手续已办理,目前,相关工作正有序开展。希夷之大理项目遗留问题,结合正在编制的《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一步优化规划认真整改。

      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方面,认真落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海西保护条例》,制定了《关于环洱海综合治理整改工作方案》。整合执法巡查力量,强化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严格落实由分管领导带队巡查制度,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强化执法监督,对洱海片区的村庄规划建设和农田保护进行航拍卫星遥感监测,对违法图斑正在进行整改。由创新工业园区、环湖各镇对各自辖区以内的占滩占地、私搭乱建、少批多占、违规建设等违法违规建筑再次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共清理违法侵占滩地68起,清退滩地面积8174㎡,查处违法用地案件23起。同时,以双廊镇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从执行洱海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划定、违法违规建设行为整治、环洱海旅游无序开发整治、环境保护综合治理、环洱海项目开发等五方面开展整治工作。

      开展了对近三年上调州级部门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申请住房补贴情况的清查纠正工作,虚报冒领住房补贴的4人,8月30日前均已退缴住房补贴。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进一步完善住房补贴申报审核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建立健全住房补贴信息系统,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住房补贴虚报冒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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