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委会约谈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地区及单位

27.10.2015  09:44

    昨日,省安委会邀请省政府督查室,联合省公安、交通运输、旅发委等部门召开约谈会,对道路交通安全问题突出的昭通市、普洱市、临沧市三个重点州(市)、巧家县等7个县(区)、保山交运集团等5家企业和水昭高速公路等管养处主要负责人及路段路政、交警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

    今年前三季度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呈现事故总量、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三下降”,事故指标控制较好的态势。但是在全省发生的较大事故中,85%为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势十分严峻,特别是这次约谈的部分地区形势更为严峻,暴露出道路交通领域存在很多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主要表现为驾驶人安全意识淡薄,非法违法行为突出;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任务艰巨;农村客运发展问题突出;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约谈会目的是帮助道路交通事故多发易发地区和单位查找问题,提出措施,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共同做好道路交通事故防控工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通报全省前三季度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点评约谈对象道路交通安全存在问题。昭通市、普洱市、临沧市政府深入分析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表明整改态度。被约谈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就辖区内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问题作出检查,认真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表明整改态度。被约谈的其他单位和企业对管理责任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事故防范措施不得力导致事故发生等作深刻检查。

    省安委会提出,要对症下药,强化措施,扎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要履行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的意识,把安全生产各项法定责任落到实处,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帮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提高客运驾驶员的准入门槛,严格挂靠车辆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非法改装车辆等,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等;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切实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做好应急准备,严防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坚决扭转道路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被动局面。(云南日报 记者朱丹)

编辑:上官艳君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