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会到云南省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

26.08.2017  22:32

   新华网昆明8月26日电(张琦 马靖沣)8月20日至24日,国务院安委会第五督导组先后深入云南省红河、玉溪、昆明等地,现场检查和随机抽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企业17家,对云南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督导。25日,督查组在昆明召开会议,就督查情况向云南省反馈意见。

   督导组指出,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工作列为经济发展、综治维稳、精神文明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对大检查督导工作作出明确部署。督导组检查的大多数企业,都开展了自查自改,列出了整改清单并明确了整改措施。但也存在安全监控不到位、企业自检自查浮于表面、执法人员重检查轻处罚、舆论宣传仍需加强等问题。

   督查组建议,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全面和深入两个层面上发力,发挥网格化监管全覆盖的作用,做到无死角、无遗漏;要再动员再部署,调动发挥企业的积极性、主动性,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典型经验宣传报道,对反面典型记录曝光;深化重点行业的专项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下一步,云南省将全面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督查组指出的问题,扎实抓好整改措施,并举一反三;层层压实责任,加大追责力度;切实强化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