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当好党的光辉的使者 感恩党情的引领者

23.06.2017  13:12

  党和政府对边疆民族地区的为民利民惠民政策,造福于边疆种族人民,特别是关心帮助边疆各族人民拉水修路、架电盖房、发展生产等,使边疆各族群众过上了温馨体面的生活。耿马作为地处边疆,是以傣族、佤族为主体民族的自治县,更是感受到党中央的关心与温暖,全县各族人民从心底上感受到了共产党的伟大、光荣和正确。因此,“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是耿马各族人民的共同心愿。

  乡镇人大作为我国最基层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的重要窗口,就要顺应全县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充分发挥乡镇人大代表来自人民、联系人民、服务 人民的自身优势,充分利用开展调研、检查、视察等多种方式,深入村组一线、深入群众家中,及时准确地把党中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宣传好、贯彻好、落实好。乡镇人大代表有着非常好的群众基础,要让代表真正起好“使者”作用,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感染、教育、引领身边的各族群众,把“党的光辉”落实到履职工作中,使“党的光辉”实实在在照在各族儿女心坎上,让全县各族人民怀着赤子之心爱党、爱国、爱家乡,发自内心地热爱中国共产党,感恩中国共产党,带头听共产党话、跟共产党走。

  当前乡镇人大要用“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统领各项工作,认真思考探索如何依法行使好监督权、决定权、选举权三项职权,特别是在乡镇工作事多繁杂的情况下,更要学会统筹兼顾,坚持服务大局的原则,处理好本职与中心的工作关系,弹好“钢琴”,从六个方面做好“该做应做”的工作,切实担起“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使者和引领者,把“党的光辉”落实到岗位工作中,让耿马各族人民真真切切“心向党”。

  ——准确把握乡镇人大工作定位。 乡镇人大工作与乡镇党委、政府工作是密不可分的一个整体,是乡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从事乡镇人大工作的主席们要坚持和依靠乡镇党委的领导,正确处理人大与党委的关系,准确定位人大工作在乡镇工作中的位置,做到有为与有位的有机结合,做好人大工作与做好乡镇其它工作的有机结合。坚持服务大局,正确处理本职工作与中心工作的关系,在从事人大工作的同时也要担负乡镇其它重要工作,但很多时候人大工作与乡镇其它工作是一并推进的,在这种特定的工作环境中,乡镇人大主席既要做好岗位工作,又要积极参与乡镇的中心工作,二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就要求主席们要分清主次、突出重点、相互兼顾,既要“种自己的田”,又不要“荒他人的地”,必须在时间上统筹安排,在精力上有所侧重,达到人大工作与乡镇其它工作“两不误”的目的,达到人大工作与党委工作合拍、与政府工作合力、与群众意愿合心,保障本乡镇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依法规范织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 依法规范组织召开好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法律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去年,中央、省委、市委及县委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实施意见》,按照这一要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举行2次,一般在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召开,每次会议时间不得少于1天,遇有选举任务时,会期可适当延长。第一次会议内容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等;第二次会议议程主要是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报告、视察报告等。乡镇组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会前应该抓好调研筹备,做好充分准备,向县人大报告具体情况;会中做好审议大会各项议题,保证会议时间,并邀请县人大、组织等部门列席;会后向县人大、组织等部门上报会议情况,把会议开得有一定的影响,有一定的效果。

  ——认真制定主席团工作要点。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设有主席团,任期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在人民代表大会闭幕以后,主席团要按照《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履行13项职责。根据本次会议精神和乡镇党委的工作思路及重大决策,紧紧围绕本乡镇工作重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结合全县人大工作计划,及时研究制定符合实际、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要点,报经乡镇党委同意,以主席团文件印发并上报县人大备案。主席团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年度工作要点,有组织、有步骤地逐一抓落实,使本乡镇人大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

  ——组织开展闭会期间的常规工作。 乡镇人大主席要按照《云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规定和要求,在闭会期间要切实履行好主席8项职责,担起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反映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联系走访代表、负责处理主席团日常工作等职责,切实补齐常规工作的短板,防止种了他人的“承包地”,荒了自己的“责任田”,认真考虑、谋划闭会期间工作:

  一是保证每三个月至少召开1次主席团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建议议题、列席人员由主席提出,每次主席团会议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天,每次主席团会议应该听取和审议本乡镇人民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和站所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乡镇有关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以激发本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站所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效果性。

  二是督促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站所抓好代表建议意见的落实办理,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坚决杜绝将乡镇人大集中的民意束之高阁,不了不之。

  三是每年至少组织代表进行1次专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自身素质和履职能力,发挥代表应有作用。

  四是每年至少开展1次专题调研或视察活动,组织代表对本乡镇重大项目建设、重点产业发展、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研或视察。

  五是认真抓好执法监督工作,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大力督促本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干部群众普法教育,要运用群众喜闻乐见,容易接受的方式,加大对边远山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普法教育力度,突出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避免走形式、走过程,从而提高干部群众的学法用法意识。

  六是组织代表对本乡镇站所评议工作,每年至少选择1个站所的工作进行评议,通过评议促进站所干部职工转变作风,推进乡镇人民政府各项工作。

  七是做好联系走访代表活动,乡镇人大主席每年至少联系走访代表1次,切实关心和力所能及的解决代表生产、生活、工作的实际问题。

  ——主动争取人员经费保障支持。 中央到地方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给乡镇人大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作为乡镇人大主席应该深入细致学习和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积极主动向乡镇党委汇报主席团工作中需要得到解决的实际问题。乡镇党委应根据有关规定,认真研究和帮助解决乡镇人大工作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为人大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并为其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固定的工作人员,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乡镇人大工作经费应该按照有关规定足额核定到位,列入财政预算,主席团活动经费每年不低于3万元,代表活动经费每年每人不低于1000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经费单列,对无固定收入的代表参加活动,应按有关标准给予适当补贴,并及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专款专用,切实为主席团和代表履职提供服务保障。

  ——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首先,乡镇人大要树立有为有位的思想,加强主席团队伍自身建设,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党委权威,把准工作方向和工作定位。作为主席团常务主席必须做到心中时刻装着主席团成员,带领主席团成员把学习当作一种追求,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特别对法律法规、形势任务及人大业务知识要自觉学、主动学,进一步增强履职热情和履职本领。

  其次,加强代表履职培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要采取集中培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保证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受到1次以上学习培训,使他们懂人大、会监督、善议政,在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当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使者。再次,加强与外地乡镇人大工作联系与交流,努力为代表搭建联系交流平台,相互学习借鉴,对一些实践证明行之有效、可复制、可推行的经验做法,要及时认真学习借鉴,并结合本乡镇人大工作实际,建设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为开展好本乡镇人大工作提供支持。

  乡镇人大要不忘初心,自觉成为“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的桥梁和纽带,当好党的光辉的使者,当好感恩党情的引领者,切实把以上六个方面工作做好,这是中央到地方党委对乡镇人大工作的要求,是依法履职尽责的要求,同时也是推动乡镇跨越式发展,乃至当前脱贫攻坚的需要。只有这样,党的光辉才会真真切切的照进耿马的村村寨寨,才会让耿马的各族人民更加深刻的感受到共产党的关心与温暖,坚定不移地把听党话、跟党走、报党恩落实到具体工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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