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贯彻的思考及建议

06.10.2014  19:55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先进性别文化的重要表现形式,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写入党的报告,这不仅是我国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对妇女工作者的巨大鼓舞,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妇女及妇女事业的关怀和重视。近年来,保山市妇联把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提高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能力,提高全社会的国策意识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创新宣传手段,拓展宣传方式,并采取“四推动三强化一创新”措施即:推动市干教委及相关部门将男女平等国策的宣传纳入了党校培训教程,在党校开设专题讲座,坚持不懈地向各级党政领导宣传“国策”;推动“两个规划”纳入了市政府常务会审议;推动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培训及“国策”进各级党校情况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综合考核妇女儿童工作主要内容之一;推动保山学院开设了“女性学”;强化与媒体的合作,强化素质培训,强化项目协调;创新活动品牌,推动群众实践,不断加大“国策”的宣传力度,为妇女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和政策环境。

  虽然保山市妇联通过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逐步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各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当前在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方面还存在着不少困难与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宣传层面上: 一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尚未深入人心,与其他国策相比知晓率不高。部分领导干部思想上没有牢固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妇女观,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之甚少,社会上不同程度的还存在着重男轻女、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在全社会的认知、认可程度不高。二是男女平等国策缺乏强有力的机制。从上至下尚未形成一个良好的宣传工作机制。虽然当前我市已推动国策宣传培训进党校,但形成制度化有一定困难。三是相关部门对男女平等国策的认识尚有差距。部份单位领导思想上还存在着国策宣传是妇联和教育部门的事,所以从社会各层面上推动国策宣传有差距。四是国策宣传缺乏一定经费,特别是基层妇联,导致宣传培训工作难度较大。五是国策宣传理论研究薄弱,人才队伍缺乏,特别是理论宣传培训难以适应当前新形势下对国策宣传工作的要求。

   执行层面上: 把国策所规定的内容转变为现实的过程,执行是一个关键的环节。当前,笔者认为在男女平等国策执行方面的问题主要是僵化性、敷衍性等,由此带来了影响女性进步与发展的现实问题。

  一方面是受人们的陈腐意识的影响。首先,来自女性自身认识的障碍。鉴于长期封建社会道德规范的作用,传统观念还一直告诫女人要屈从、要柔顺。如果要坚持自己的意志,顽强拼搏,刚毅地追求事业的成功,得到的往往是“不象女人”的指责。一些女性又总是习惯于把自己放在一个弱者的位置,一个低于男性的位置。这些现象成为阻碍妇女进步与发展的不利条件。其次,旧意识还来自男性。男性作为一个整体,在社会上长期地处于绝对优势地位,就是在男女经济地位同等的条件下,历史的前进也没有能完全改变男性对女性的传统要求,一些男性对男女平等是基本国策缺乏认识,改变男性深层传统观念的任务仍很繁重。

  另一方面是受妇女整体素质的影响。当前,妇女的整体素质总的来说还不高,妇女接受教育程度还远远不够,尤其是偏远农村、山区,女文盲还占有一定的比例,这也是执行男女平等国策难的一个因素。同时,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法制的不健全,从而影响着一些妇女问题的较快解决。尽管我国一开始就在法律上明确保障男女平等,但受物质条件和精神文明程度的制约,由于法制的健全完善程度较低,保障妇女权益的法规不配套,不够完善,不够具体、不够系统,许多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在法律中都没有规定,有的法律条文过于笼统,没有具体内容或缺乏操作措施,所以在贯彻执行国策过程中涉及到的许多妇女问题总是难以解决。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妇女参政议政比例依然偏低,特别是在高层决策领导岗位以及经济管理决策部门中的女性比例仍相对偏低。从国家、省、市、县(区)、到基层都存在这个问题,我市女干部所占比例虽然比前几年有所增长,但依然呈现出“三多三少”即“虚职多、实职少,副职多、正职少,低职多、高职少”的现象。特别是在基层,妇女进入乡镇班子的比例、妇女干部进入各级党委班子的比例和妇女进村“两委”比例较低。在今年的村民换届选举中,全市共选举产生5168名村党总支成员、4675名村委会委员。在支委中,有女委员747名,占19.4%;女书记18名,占2%;副书记67名,占13.3%;在村委中,有女委员909名,占委员总数的32.4%;其中,女性主任28名,占村委会主任的3.2%,女性副主任117名,占村委会副主任的13.2%。虽然我市妇女进支委、村委的比例虽然比上一届有所提高,但女性所占比例仍然严重偏低,尤其是正职比例较低。

  二是基层女干部经济待遇较低。保山全市883个村级妇代会主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无报酬,而计划生育宣传员,综治维稳宣传员都有报酬,虽然经过多方面争取和努力,都没有较好地得到解决。

  三是家庭暴力现象突出。据调查,在全市各级妇联接待的信访者中40%的人夫妻间存在暴力行为,虽然也有一些保护受害妇女的法规条文,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却难以落实到位,使受害妇女感到无助。某些遭受暴力的妇女有的离家出走,靠盗窃、卖淫、诈骗为生,对社会稳定造成极大威胁;有的在求助无门的情况下,以身试法,走上犯罪道路。

  四在女性就业方面,存在着一定的性别歧视。女职工保护制度不完善,一些私营和外资企业不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维护女职工劳动权益的合同,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事件还时有发生,相关部门对女性的投诉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的措施,对执行男女平等的相关政策力度较弱。在现实中,有的部门怕困难,相互推诿、相互扯皮、敷衍了事;有的对贯彻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虽然制定了一些政策,却束之高阁;有的在实际工作中忽视了这项政策的重要性,不加以重视,男女就业不平衡现象仍然存在。

  五是边远贫困地区妇女卫生环境低下。边远较贫困的农村地区,由于人们缺乏足够的卫生保健知识和政府部门没有适当的资金投入,造成妇女、儿童营养不良,如发育迟缓、消瘦、患缺铁性贫血、碘缺乏症等疾病,这些都应该成为政府改善生存环境的工作重点。同时,在新形势下出现的嫖娼、卖淫现象致使一些性病和艾滋病在一定范围内传播,对外出务工人员、流动人口等缺乏有效管理,扫黄打非也多是阶段性进行,而不是长期持久的行为,部份单位甚至还把扫黄打非当作是增加小金库收入的最好手段。

  从以上存在问题的分析中可以看出,保山市虽然做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现阶段的男女平等与实际上的平等还存在一定差距,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日照大地”普及人心是需要采取措施继续宣传和灌输。要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今后应从以下几方面去以努力。

       一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大宣传力度,为国策宣传提供保障机制。 政策要得到顺利实施,首先要让目标群体对政策有所理解,所以必须注意加强政策的宣传。第一,要从上至下建立一个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联动机制。加大对领导层面、职能部门层面及社会层面的宣传,推动国策宣传培训进党校、进高校、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并形成制度化。要建立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给予妇联组织在人才方面、经费方面的支持,并非停留在一般性宣传号召层面上。第二,要自上而下解决领导层面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问题。把国策的宣传贯彻纳入对各级领导干部考核范畴,以提升其重要性。为了使国策能迅速、准确的到执行者和各阶层群众那里,还应通过党政组织层层向下传达,同时,各级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也要采取多种方式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真正形成党政领导、妇联推动、媒体参与、群众实践的工作格局,在全社会创造一个极为有利的政策执行氛围和环境。第三,要自上而下地建立一支国策宣传培训师资队伍。要采取省级专家带州(市)理论宣传骨干、带各级妇联干部的办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要推动各地政策研究部门和党校教员加强对国策宣传的研究,提升国策宣传的水平,为国策宣传培训提供队伍保障。

   二是要提高国策主体的平等意识。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妇女的整体素质较之男性仍然偏低,相当妇女不同程度地在思想观念、身心素质、科技文化水平、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等方面存在差距。因此,要实现男女平等,就必须提高国策主体的平等意识,也就是说要提高妇女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要在发展妇女基础教育的同时,重视高等教育,鼓励更多的妇女接受高层次的系统教育;同时,要为成年妇女创造接受再教育的机会,组织相关部门针对不同的妇女群体,利用各类培训阵地和社会教育资源,有重点、分层次地对妇女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女干部的参政议政能力、知识女性的科技创新能力、女职工的岗位竞争能力、农村妇女依靠科技增收致富的能力,引导广大妇女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以自己实力的提高来实现真正意义的男女平等。

   三是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国民经济平稳增长、生产力水平逐步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由此产生的社会经济状况才会趋于良好,国家政策的制定根基牢固,更符合马克思主义发展的观点,符合科学化、人性化的标准,执行起来才会更加畅通。生产力低下,物质匮乏、经济基础薄弱的地区,人的第一要求是生存,根本顾不及谈及发展,妇女的进步与发展,男女平等的实现更是遥不可及。营造一个良好的经济环境,就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现代化建设进程。作为保山来说,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济社会得到了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但目前全市人均城乡居民收入、城镇化率、财政自给率与全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农业产业化、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国际化也存在一定差距。当前,保山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实施“六大战略”,全面落实“四化五加强”工作措施,推进农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特色城镇化和旅游国际化进程,做大做强骨干产业,发展壮大产业园区,加快培育文化品牌,竭力打造旅游名片,推动实现保山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思路。在推动发展的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动员、鼓励、帮助和支持广大妇女积极参与经济社会的发展,在参与中实现自身的进步,为有效执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和人才保障。

   四是要努力营造良好的妇女平等发展环境。 要使国策得到有效地落实。一方面是要建立起一套涉及性别平等的完整的公正的制度体系,将国策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使其在制定或执行政策时充分考虑到性别因素对不同人的影响,保证制度或政策在制定、执行过程中,不因国策意识的缺乏而产生性别歧视。另一方面,要在妇女政治参与、法律保障、大众传媒等相对薄弱的领域通过出台相关政策,对妇女作出一定程度的倾斜。针对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等领域的现状,建立健全并完善相关制度。如,加快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平等竞争机制,注意解决妇女在参与公共事务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同时,要认真落实好培训选拔女干部规划,积极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在一定时期内对重点领域妇女参与决策取得突破性进展等。

   五是要加大执法力度,为妇女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法律、法规和政策都是一定社会发展阶段产物,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妇女发展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也是社会上特别需要法律支持和保护的特殊群体。所以,立法和执法部门在立法和执法过程中,必须增强男女平等的国策观念,强化性别意识,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律在保障男女平等中的强制和保护作用,为妇女的进步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是要建立并营造科学、健康的政治文化氛围。 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政治文化氛围,不能与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主流背道而驰。要建立起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监督和评估机制,适当赋予妇联组织和各级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监督和评估的权利,对各级决策机构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和评估。

             (保山市妇儿工委办赵嫒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