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奥运、促和谐,百万家庭总动员” 暨云南各族儿童庆“六一”系列活动的 通 知
云妇发〔2008〕25号
各州市妇联、文明办、教育局、广电局、体育局、团委、关工委;
为迎接2008北京奥运会和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省妇联、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团省委、省关工委将联合开展以儿童为主体、家庭参与的“迎奥运、促和谐,百万家庭总动员”暨云南各族儿童庆“六一”系列活动,通过活动评选出“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广泛开展“迎奥运、树新风、讲文明”活动的指示精神,通过组织竞赛、“迎奥运·爱心手拉手”等活动,充分展现我省和谐家庭与儿童的健康形象及风采,倡导科学、健康、和谐的家庭生活方式,弘扬爱国主义和民族精神,动员全省各民族儿童、家庭为“和谐奥运”作贡献。
二、活动对象
全省18岁以下儿童(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和家庭。
三、活动内容
(一)竞赛活动。 开展奥运知识竞赛、“奥运梦想”征集、家庭才艺展示、家庭趣味运动竞赛四项活动。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1、2、3、4。
(二)“迎奥运·爱心手拉手”活动。 由各州市推荐,活动组委会确定赴昆参加活动的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儿童,与在昆中小学生结对子、开展“爱心手拉手”活动。具体实施办法见附件5。
(三)颁奖仪式。 举行“迎奥运、促和谐,百万家庭总动员”颁奖仪式,邀请省级有关领导出席仪式并向获得“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称号的家庭和儿童代表颁奖。部分获奖家庭才艺作品将在颁奖仪式上展演。
四、活动时间安排
(一)4月中旬成立活动组委会;
(二)4月21日召开新闻通报会;
(三)4月22日-5月中下旬,开展各项比赛活动及公益活动;
(四)5月下旬举行颁奖仪式。
五、组织机构
主 任:胡有兰 省妇联主席
副主任:郑 露 省妇联副主席
陈德金 省文明办专职副主任
张海翔 省教育厅副厅长
李 凡 省广电局副局长
沈俊镔 省体育局副局长
杨金莹 团省委副书记
郭金弟 省关工委常务副主任
成 员:方 敏 省妇联副巡视员、兼儿童工作部部长
王立群 省文明办思想道德处处长
许颖元 省教育厅德育处副处长
杨慧民 省电视台副台长
李 彦 团省委学少部副部长
张家禄 省关工委副秘书长
李锡云 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协调组、宣传组、推广组、活动保障组。
六、活动要求
(一)请各地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广大儿童和家庭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二)活动组委会将设立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各项活动开展较好的州市进行奖励;设立优秀集体奖若干名,对单项活动开展较好的单位或学校进行奖励;
(三)请各州市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材料及电子版于5月20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联系人:许 莉 邓良双
电话(传真):0871-4159391 4153507
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附件:1.“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评选办法
2.奥运知识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3.“奥运梦想”征集活动实施办法
4.家庭才艺展示活动实施办法
5.家庭趣味运动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6.“迎奥运·爱心手拉手”活动实施办法
省 妇 联 | 省文明办 |
省教育厅 | 省广电局 |
省体育局 | 团 省 委 |
省关工委 |
2008年4月14日
附件1:
“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评选办法
一、评选对象: 全省18岁以下儿童的家庭。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崇尚科学,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有社会公德,弘扬家庭美德。
(二)在广泛开展的“迎奥运、树新风、讲文明”活动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迎奥运、促和谐,百万家庭总动员”系列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三)夫妻和睦、家庭和谐,有现代家庭教育观念和尊老爱幼的良好家风。家庭成员间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同甘共苦。
(四)积极参与环保和社会公益事业。邻里之间互帮互助,团结友善,助人为乐。
(五)群众公认度较高,有示范带动作用。
三、要求
1.请各州市积极组织、认真评选、严格审核、确保评选质量。
2.推荐1-2个候选家庭,由活动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审评确定。
3.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推荐程序上报先进典型,主要事迹突出,特色鲜明,文字简明扼要。于5月16日前将推荐表和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附电子版)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4.“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推荐表附后
“云南省迎奥运十佳和谐家庭”推荐表
家长姓名 | 年龄 | 民族 | 文化 程度 | 与儿童 关系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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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政治 面貌 | 学校、班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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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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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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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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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级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州市推荐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省级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奥运知识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一、 参赛对象: 全省在校中小学生和家长。
二、竞赛形式: 网上答题和书面笔答。
三、竞赛时间: 4月22日至5月6日。
四、 竞赛方式
1 . 竞赛试题于4月22日统一刊登在云南家庭教育网(www.ynjtjy.com)或新浪城市联盟云南站(www.sinayn.com.cn)首页“奥运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栏目。同时刊登在4月22日《蜜蜂报》上。标准答案和获奖名单将于5月27日在同一网站和报纸上公布。
2.参加网上答题的,直接登陆指定网站点击活动专题图标,按照网上答题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答题,答题成功后根据正确率计算得分,5月13日以抽奖方法抽取个人优胜奖;参加书面笔答的,由各级教育部门、学校负责组织答题、回收答题卡并交至各州市妇联,各州市妇联对答题情况进行汇总后,根据分配名额进行抽奖、推荐个人优胜奖。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个人优胜奖200名,其中网络和报纸答题各100名;设优秀集体奖若干名,对活动组织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或学校进行奖励,由各州市统一申报,活动组委会评审委员会审评。
六、要求
1.奥运知识竞赛个人优胜奖推荐名单和优秀集体奖推荐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于5月13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2.奥运知识竞赛个人优胜奖推荐名单和优秀集体奖推荐表附后。
奥运知识竞赛笔答个人优胜奖名额分配表 | |||
州、市 | 个人优胜奖 | 州、市 | 个人优胜奖 |
昆明市 | 9 | 普洱市 | 8 |
昭通市 | 9 | 版纳州 | 2 |
曲靖市 | 8 | 大理州 | 9 |
玉溪市 | 8 | 德宏州 | 4 |
保山市 | 5 | 丽江市 | 4 |
楚雄州 | 8 | 怒江州 | 3 |
红河州 | 9 | 迪庆州 | 2 |
文山州 | 6 | 临沧市 | 6 |
小 计 | 62 | 小 计 | 38 |
奥运知识竞赛笔答个人优胜奖推荐名单
推荐单位:
序号 | 姓 名 | 年龄 | 民族 | 学校、班级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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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知识竞赛优秀集体奖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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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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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参赛 人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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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活动主要情况 | (可另附纸) | ||||
州市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
“奥运梦想”征集活动实施办法
一、参赛对象: 全省18岁以下儿童的家庭。
二、竞赛内容: 围绕“迎奥运,促和谐”主题,用简短精练的语言(20字以内)将参赛者关于2008北京奥运会的美好愿望和祝福总结概括为一句话。
三、参赛方式: 登陆本次活动网站云南家庭教育网(www.ynjtjy.com)或新浪城市联盟云南站(www.sinayn.com.cn)点击活动专题图标,通过网上留言板发送给活动组委会即可。
四、竞赛日期: 从4月22日始至5月10日止,请各州市积极宣传、动员广大儿童和家庭踊跃参与。
五、评选办法: 以面向公众开展网络投票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比。入选的“奥运梦想”将陆续在网络活动专题相应栏目登载。
六、奖项设置: 活动设公众最喜爱的“奥运梦想”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鼓励奖若干名。
七、网络投票规则
(1)公众可以登陆本次活动网站云南家庭教育网(http://www.ynjtjy.com)或新浪城市联盟云南站(http://www.sinayn.com.cn)点击活动专题图标,通过点击“奥运梦想评选-网上投票系统”进行投票,每个IP地址仅限5次;
(2)投票者可根据自己的认知,对候选“奥运梦想”进行评选;
(3)投票时间为4月22日-5月13日18:00以前,凡不符合上述规则的视为无效票。
(4)为了鼓励公众踊跃参与此项活动人员,活动组委会将设置相应奖项,对参与投票者进行抽奖奖励。
附件4:
家庭才艺展示活动实施办法
一、参赛对象: 全省18岁以下儿童的家庭。
二、参赛作品形式:参赛家庭根据自身特长,围绕“迎奥运,促和谐”主题,以歌舞、小品、乐器演奏、书法、绘画等形式进行才艺展示,其中书法、绘画既可以是家庭合作作品,也可以是儿童个人作品。
三、参赛方式: 由各州市组织对才艺作品进行初选后,歌舞、小品、乐器演奏等节目以光碟形式、书法、绘画作品原件统一邮寄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妇联儿童工作部)。活动组委会将组织专家进行评比,部分获奖作品将在颁奖仪式上展演。
四、截稿日期: 5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奖项设置: 设优秀作品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对活动组织工作开展较好的单位或学校等进行奖励,由各州市统一申报,活动组委会按参赛情况最后确定。家庭才艺展示优秀作品推荐表和优秀集体奖推荐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于5月13日前报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家庭才艺展示优秀作品推荐表
作品类别 | 1.书画 | 2.歌舞 | 3.小品 | 4.乐器 | |||
作品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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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所在学校、班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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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与家庭成员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与儿童 关系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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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品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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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市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家庭才艺展示优秀组织奖推荐表
被推荐单位名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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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 责 人姓 名 |
| 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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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主要情况 | (可另附纸) | ||||
州市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5:
家庭趣味运动竞赛活动实施办法
一、 参赛对象: 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18岁以下儿童的家庭。
二、报名时间: 4月26-27日、5月3-4日。
三、 报名地点: 省体育馆正大门旁(游泳馆对面)、美辰百货3楼、新西南广场1楼。
四、 竞赛时间: 5月10、11日,每天上午9:00和下午2:00开始。
五、竞赛地点: 云南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昆明海埂体院路3号)。
六、竞赛形式:
以儿童为核心,以家庭为单位,按照年龄段分四个组、各组进行两个项目比赛。具体如下:
(1)0—3岁组比赛
比赛项目:挑彩球、背子接力;
比赛目的:发展幼儿的双手均衡能力、视力、思维能力,助于提高左右脑平衡能力,同时培养幼儿沉着冷静的心理素质;
(2)4—6岁组比赛
比赛项目:家庭“狩猎”比赛、穿衣接力;
比赛目的:发展幼儿的运动官能和良好心理素质,体现家庭成员的协作精神;
(3)7—13岁组比赛
比赛项目:家庭搬运接力、家庭高抛球;
比赛目的:发展儿童在运动中的灵活性、准确性,加强家庭间的体育交流,培养运动兴趣,增强家人体质;
(4)14—18岁组比赛
比赛项目:火炬接力、气排球比赛;
比赛目的:锻炼参赛者的协调、平衡、速度等运动素质能力,体现全家人的合作精神。
七、评比办法: 根据参赛儿童、家庭现场比赛成绩进行分组评比。
八、奖项设置: 4个组分别评出获奖者4名:冠军1名、亚军1名、季军2名。
附件6:
“迎奥运·爱心手拉手”活动实施办法
一、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我省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儿童,与在昆中小学生结对子,开展“爱心手拉手”活动,在城乡儿童之间搭建奉献爱心、帮困助学的桥梁,培养爱心品质、促进共同进步;通过丰富多彩的参观、实践活动,使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儿童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增强爱国主义精神,激发他们为建设祖国、建设家乡勤奋努力学习;同时表达我省城乡各族儿童喜迎奥运、放飞梦想、共享蓝天的美好心愿。
二、活动内容: 由各州市各选派1名品学兼优的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儿童与在昆中小学生结对子、开展手拉手活动。组织参观昆明圆通山动物园、云南省博物馆、金马碧鸡广场、步行街、云南省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参加颁奖仪式。活动组委会授予参加“爱心手拉手”活动儿童和家庭“迎奥运·爱心家庭”称号。
三、活动时间: 5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推荐参加活动的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儿童条件为:10-14岁在校中小学生,品学兼优、自理能力强、身体健康,且家在农村、贫困的少数民族学生。
(二)推荐参加活动的农村贫困少数民族儿童须自带1套本民族服装,有条件的可每人准备1-2个小节目和1个自己制作的特色小礼物。
(三)推荐参加活动的儿童由本人所在学校填写活动报名表,在推荐表上须填写户口册上的身份号码,州市妇联审核盖章后,于5月13日前传真至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妇联儿童工作部)。
(四)参加“迎奥运·爱心手拉手”活动学生推荐表附后。
参加“迎奥运·爱心手拉手”活动学生推荐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片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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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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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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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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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校
表
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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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奥运梦想(2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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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县妇联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州市推荐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级审批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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