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有关政策知识问答

17.10.2016  22:41

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有关政策知识问答

 

  一、政策的覆盖范围、内容和需要提供的材料依据
   

 

  (一)援企稳岗

 

  问:稳岗补贴的类型和补贴标准分别有哪些?
  答:稳岗补贴分为三个大类六个小类,一是实施兼并重组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上述三类企业按上年该企业缴费的50%给予补贴),二是在职职工工资连续三个月低于上年度统筹地社会平均工资的企业(按上年企业缴费的45%给予补贴),三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按上年企业缴费的40%给予补贴)。

 

  问:申请稳岗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申请稳岗补贴需要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工业和加工业需要有主管部门的证书或授权证书);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3)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正常减员即指退休、死亡及劳动合同到期三个类型);
  (4)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

 

  问:稳岗补贴资金的使用范围及截止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答:稳岗补贴资金的适用即截止时间如下:
  (1)补贴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需要作出明细的支出预算,预算合计人数和金额需与申报审批表中“稳岗补贴项目”各项人数和金额一一对应。
  (2)政策执行至2020年。

 

  问: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答:为了严格执行云人社发﹝2015﹞16号文件、云人社发﹝2015﹞12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后期督查的需要,申请稳岗补贴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审批表;
  (2)稳岗补贴项目预算明细表;
  (3)连续三个月工资汇总表;
  (4)失业保险缴费凭证;
  (5)劳动用工登记台账;
  (6)单位开户许可证。

 

  (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问:国家关于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答:2016年5月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降低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缴费费率由2%下调为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4%下调为1%,个人缴费由0.6%下调为0.5%(此政策暂从2016年5月1日执行到2018年4月30日)。

 

  (三)给予失业人员创业补助金

 

  问:对失业人员创业的国家提供什么样的政策帮助?
  答: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并招用其他失业人员的,按规定可以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给予3000元的创业补助金。申领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
  2.失业人员证明材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表等);
  3.自谋职业或自主创业的依据(营业执照等);
  4.吸纳失业人员的劳动用工登记备案名册;

 

  (四)给予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问:对特困失业人员国家有哪些补贴政策?
  答: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和期满后的特困失业人员(指“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失业人员和“4050”失业人员),就业服务机构在实施“一对一”帮扶就业措施时,根据所提供的服务内容,分别给予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按照实际缴纳的2/3予以补贴,缴费基数按照不超过当地上年社会平均工资的100%计算。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享受了其他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不得再享受特困失业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

 

  二、办理程序

 

  (一)稳岗补贴的办理程序

 

  问:稳岗补贴的办理程序是什么?
  答:参保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按照如下步骤申领稳岗补贴:
  1.申请企业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所需材料参见上述);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企业参加失业保险的情况签署意见;
  3.参保地人社局签署审核意见,汇总企业名单后上报市级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5.根据市政府审批情况送市财政局划拨资金至各经办机构发放给各符合条件的企业;
  6.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各企业使用资金情况进行检查。

 

  (二)给予失业人员创业补助金的申领程序

 

  问:失业人员创业补助金如何申领?
  答:失业人员可按如下步骤申领补助金:
  1.申领人员向发放失业保险金机构提交申请材料;
  2.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申领人员的资格予以审核,审核通过后汇总企业名单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并公示(时间7天);
  3.公示无异议后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请示同级财政部门划转资金拨付给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员。

 

  (三)给予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问:特困失业人员如何申请社保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答:特困失业人员按照如下步骤申领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1.特困失业人员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经办机构根据申请人的情况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汇总;
  3.报请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划拨资金给相应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