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非银机构网络支付监管新规

30.12.2015  12:41

  编者按:为鼓励支付创新,防范系统性风险,规范支付服务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网络支付业务健康发展,央行日前公告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于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讯 近日,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配套制度,按照“鼓励创新、防范风险、趋利避害、健康发展”的互联网金融发展总体要求,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进行了规范,旨在促进其健康发展。

  《办法》依据互联网支付应始终坚持服务电子商务发展和为社会提供小额、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务的宗旨,充分考虑支付服务市场创新和发展需要,清晰界定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的内涵和边界,明确了监管标准和规则,从业务和风险管理、系统和信息安全、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客户权益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系统性制度安排,对互联网金融跨市场风险建立了必要的隔离机制,统筹把握现阶段便捷和安全的合理均衡。

  《办法》建立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分类监管机制。根据支付机构的分类评级情况和支付账户实名制落实情况,对支付机构实施差别化管理,采用扶优限劣的激励和制约措施,引导和推动支付机构在符合基本要求和实质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技术创新、流程创新和服务创新,将在有效提升监管措施弹性和灵活性的同时,进一步激发支付机构活跃支付服务市场的动力。

  《办法》坚持支付账户实名制底线,要求支付机构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建立健全客户身份识别机制,切实落实反洗钱、反恐怖融资要求,防范和遏制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办法》着重突出对客户权益的保护,在客户资金安全、信息安全、自主选择权、知情权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管理规定,并要求支付机构健全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损失赔付等机制,提升客户服务水平。对于权责关系相对较为复杂的银行卡快捷支付业务,《办法》还明确了业务授权等相关要求,在确保支付便捷性的同时充分保障客户合法权益。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自2016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要求和规定需要支付机构做相应准备,分类监管要有一定的适应期,下一步还将根据互联网金融发展情况,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防范互联网金融各类风险。

  专家表示,《办法》非常重要的调整之一,就是提出对支付机构进行分级分类管理,针对评分高、且支付账户实名率落实好的支付机构,执行较为宽松的监管政策,给予监管弹性和灵活性。(编辑:胡莹)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