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难忍恶犬打人砸车 法院判其赔偿1.8万

06.12.2015  11:35

    一只狗突然跑来,对着小区值班保安黄某一通乱叫,黄某对着恶犬一阵吓唬。这一幕,被狗主人刘某夫妻看到,他们非常生气,揪住黄某质问为何吓唬他家爱犬,双方由此纠纷。吵闹中,夫妻俩将保安黄某暴打一顿。最近,盘龙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夫妻赔偿黄某1.8万元经济损失。

    2015年4月26日晚上7时,黄某在昆明某小区值班室外电动车上听歌,小区业主刘某夫妇在院子里遛狗。突然,这只体型肥大的狗,跑来对着黄某一通乱叫。“你这个死狗,再叫打死你!”黄某冲着恶犬,作出一副自卫的架势。这一幕,恰好被刘某夫妻看到,见到自家爱犬被黄某言语侮辱,刘某夫妻非常生气,上去质问黄某为何要打他家的狗。于是,双方吵了起来。

    吵闹中,刘某夫妻把黄某按在地上一顿暴打,还将黄某的电动车也砸了个稀巴烂。经过鉴定,黄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为轻微伤。其他业主实在看不下去,报了警。警方赶到现场后,建议黄某先到医院包扎,再进一步处理。

    2015年4月29日,刘某夫妇给黄某垫付了5000元医疗费。黄某住院13天,出院后一纸诉状将刘某夫妇告到盘龙区法院,要求索赔各项经济损失6.7万元。

    7月21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黄某说,刘某夫妇之所以暴打他,主要是因刘某晚上下班回家时,因为开门的事情对他进行恶意报复。刘某夫妇称,他们已经支付5000元医疗费,也到医院多次探望,但遭黄某拒绝。除他们支付的5000元外,其他费用均是黄某自行扩大的损失,不应该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刘某夫妇对黄某事实上实施了侵权行为,侵害了黄某的健康权,依法应承担相应侵权责任。综合事情起因及发展,原、被告双方发生争执而导致原告受伤,原告对自己受伤也存在一定过错,酌情认定其承担10%的责任为宜。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刘某夫妇赔偿黄某1.8万元经济损失。(春城晚报 记者夏体雷)

编辑:周智宇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