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高铁茶”飘出什么味

01.09.2015  11:24

    日前,南京市民罗先生向媒体投诉,说自己在乘坐G3次列车从北京南站前往南京南站时,在餐车上遭遇“强制消费”——如果坐在餐车里,就必须要买一杯价值88元的茶水。罗先生不想买,但乘务员屡次推销,最后他烦不胜烦便买了一杯。高铁餐车为何变成了“茶座”?为什么列车员要“强制推销”?一杯88元的茶究竟长什么样?是不是所有的列车都有这个项目?记者展开了调查。(《扬子晚报》8月31日)

    改制之后,铁路已经由之前的“部门”变成了公司,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行。而既然是市场化,我们就不必一味强调铁路的公益性,而批判其逐利性的一面。比如在高铁上设置餐车,在满足乘客的实际需求之余,也提升了自身的服务多样性,同时可以增加收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

    市场化的角度而言,餐车作为一种特色服务,是高铁上的稀缺资源,且运营成本显然要高于其他座位,因而高铁规定“坐餐车必须消费”其实也无可厚非。正如有律师所言,如果旅客没有消费活动却占据餐车座位,不仅可能影响他人前来就餐,也对餐车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现在的问题显然不是高铁上的餐车是否有自主经营权,而是怎么样经营,其经营模式能否经得住法理和情理的拷问。一杯88元的天价“高铁茶”,指向三个问题。其一,餐桌何以变茶座?铁总方面规定,“坐餐车必须消费”,这不算是过分的要求,然而“必须消费”不等于必须高消费,关键在于要给旅客以消费选择权。而餐桌变茶座,实际上是变相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从报道看,一些无座旅客也并非不想消费,而确实是因为价格高得离谱,消费不起。一杯茶88元,显然超出了大多数人的心理承受范围,相当于在“你是想被宰还是想被宰”中做出选择,道理上说不通。

    其二,市场经济虽然以自由竞争和自愿协商为原则,但这并不意味着交易一方可以利用其强势地位而漫天要价。一方面,乘客已经购买了相对较高的票价,有权获得相应的服务,另一方面,高铁车厢不同于其他商业场所,其商品和服务具有公共品的属性,价格形成机制理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相关人员表示,高铁上茶的价格经过铁路局批准,但对“有没有经过物价部门的批准”,却并不清楚。那么,一杯“一次性纸杯盛着,上面飘着一小撮茶叶”的高铁茶要价88元,是否有价格欺诈的嫌疑呢?

    其三,餐车服务作为一种经营活动,同样适用于《合同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旅客坐餐车必须买一杯88元的茶水,很明显属于“强行限制最低消费”的行为,于法无据。

    88元一杯的茶,放在一些高档消费场所,其实并不算什么,公众之所以称其为“天价”,并表现出极大的反感,是因为它出现在高铁这样一个封闭而又移动的空间,旅客用脚投票的权利是非常有限。这样一来,就很容易助长铁路行业“我的地盘我做主”的强势乃至霸道心态,对消费者权益形成挤压。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因为对于一个服务性行业来说,技术的进步与革新只是表象,服务品质的提升才是发展的根源。

    88元一杯的茶,放在一些高档消费场所,其实并不算什么,公众之所以称其为“天价”,并表现出极大的反感,是因为它出现在高铁这样一个封闭而又移动的空间,旅客用脚投票的权利是非常有限。这其实是一个相当危险的信号。(春城晚报 评论员吴龙贵)

编辑:赵艳芳责任编辑: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