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煤监局大理监察分局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25.03.2015  18:23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监察工作质量,保证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及时纠正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公正执法、严格执法、廉洁执法,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调〔2014〕93号)和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内部执法监督,促进煤矿安全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大理监察分局于2015年3月18日至19日采用“四不两直”和“前有监察,后有监督”的方式,直插煤矿现场对大理监察分局在大理州剑川县双河煤矿的监察工作进行执法监督。
      执法监督小组通过深入煤矿井下现场认真检查、查阅相关资料、询问煤矿相关人员取得第一手资料后,调取大理监察分局监察室监察人员下达的监察执法文书进行对比查看和询问,从中找出监察室在监察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并提出了改进监察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同时将执法监督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在分局内部进行通报,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通过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监察执法工作,促进了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煤矿安全监察局 发布人:成乾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