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检测中心喜获第二批 “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08.2016  03:07

8月18日,接大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通知,大理检测中心喜获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大理检测中心主动融入地方经济发展,按照州委、州人民政府的要求,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并将该项工作与“文明单位”创建有机地结合起来。中心在先后荣获市级和州级“文明单位”之后,又喜获第二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荣誉称号。通过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中心营造了一个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