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检察播撒阳光传递爱心

05.08.2015  18:26

  5月13日,大理州红十字会授予大理州检察院“博爱捐助”牌匾,这是对大理州检察院近年来传播奉献社会、助人为乐正能量,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优良传统的充分肯定,也是大理州检察院扶贫帮困、捐资助学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良好成果的又一项重大收获。

  近年来,大理州检察院在认真履行检察职能,抓好执法办案的同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热心参与公益事业,该院全体检察干警积极参加救灾捐款、捐资助学、挂钩扶贫、见义勇为、无偿献血、志愿者行动、关爱儿童、扶残助残等活动,真诚奉献爱心,用实际行动树立和维护了检察干警热心公益的良好社会形象,既加强了检察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

  扶贫济困检民心连心

  大理州检察院立足职能,坚持“走基层、访民情、找问题、办实事”,积极开展扶贫济困活动。2013年,该院挂钩帮扶点为大理州巍山县永建镇永利村委会岭岗村,2014年、2015年该院的挂钩帮扶点为云龙县苗尾乡苗尾村委会丹梯村。

  3年来,该院在春节等重大节日前都会由院党组班子带队到扶贫挂钩点开展“走基层迎新春”等慰问活动,坚持帮扶慰问扶贫挂钩村的党员及贫困户,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同时建立常态化的深入调研、民情恳谈等制度,积极出谋献策、争取资金。3年来,大理州27名检察官深入挂钩点开展驻村帮扶,500余人次进社区、农村为群众服务,为扶贫挂钩村、“四群”工作联系点协调资金近400万元,帮助解决了当地的垃圾焚烧池、小学饮水工程、卫生室、道路硬化建设等实际问题30余件,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大理州贫困地区的扶贫攻坚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以2014年为例,大理州检察院干警向温泉村、永利岭岗村和苗尾村等20名困难党员、群众、20名贫困学生及村干部送去了慰问金17300元,充分体现了大理州检察院对扶贫挂钩村和“四群”联系点群众的真诚关怀。

  志愿服务献爱心

  该院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服务精神,干警们积极投身公益事业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自觉践行雷锋精神,热情参与文明礼仪、保护环境、法律宣传、无偿献血、关爱未成年人、全民健身等活动,持之以恒,以实际行动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展示了检察干警文明、奉献的良好形象。

  该院组建了专业志愿服务队伍,以“践行雷锋精神、志愿者在行动”为题策划主题活动,开展团队服务,使志愿服务品牌化。目前该院形成了一支由40余人组成的志愿服务队,占全院干警总人数的35%。该院紧密结合法律监督职能,以法律宣传和法律服务为主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使志愿服务特色化。2014年5月,大理州青年检察官协会开展了“青年检察官走基层”系列活动,17名青年检察官志愿者深入云龙县苗尾完小、表村完小及苗尾中学开展法治宣传、爱心捐书活动。7月,以“低碳出行、阳光生活”为主题,开展了保护洱海环海骑行志愿活动。与此同时,该院青年检察官还多次到苍山、西洱河两岸、洱海周边村庄等地开展“三清洁”活动,为保护洱海做了大量工作。大理州检察院将志愿服务活动与检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把公益服务、志愿服务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动,促进了检察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捐资助学育英才

  大理州检察院还结合检察职能,创新助学载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助学活动。

  每年春节和“六·一”儿童节期间,该院干警都会自发捐款,为云龙县苗尾乡部分小学捐款捐书捐物,为家庭困难的儿童和学生送温暖。2013年3月,该院捐赠给云龙县苗尾乡苗尾乡中心小学、水井希望小学11台饮水机和净水器,保证了学生的饮水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组织志愿者进农村做好事、送温暖,力所能及帮助挂钩村解决实际问题。2014年,该院开展了“1+x爱心水窖”活动,积极踊跃捐款;2014年以来,该院提供资金20.5万元,用于苗尾村内垃圾焚烧池、小学饮水工程建设,并为小学校购买了3块交互式电子板。2014年、2015年,该院发出爱心捐书倡议书捐赠图书200余册,帮助“四群”联系挂钩点的农村中、小学校建立“爱心图书室”。

  救灾捐助暖民心

  大理州检察院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光荣传统,积极响应抗旱、抗震救灾等特殊时期的捐助活动。2013年5月,该院为挂钩帮扶点——巍山县永利岭岗村解决抗旱经费10万元,为苗尾村送去抗旱资金2000元。2013年3月,大理州洱源县发生5.5级地震后,该院党组第一时间慰问洱源县检察院,组织干警捐款16100元,向灾区人民献爱心,与灾区人民共度难关。2014年,昭通市鲁甸县发生“8·03”地震,该院全体检察干警积极捐款2.57万元,向灾区人民献爱心,帮助灾区人民恢复生产生活,重建美好家园,切实解决关乎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用实际行动帮助群众抗旱救灾,保民生促稳定。

  此外,该院还积极号召全体检察干警参加义务献血、义务植树、保护母亲湖等公益活动,鼓励全体检察干警争当义务法治宣传员、环境保护宣传员、扶贫济困热心人,树立了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热心公益事业的良好形象,实现了检察业务建设、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精神文明建设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