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08.05.2015  19:29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10月11日至10月31日,省委第五巡视组对大理市进行了巡视,并于11月1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大理市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问题”的整改情况。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对32个政府部门落实权力清单情况进行了抽查。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开展市管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实行“五级联动”工作制度,对重要信访件实行市纪委常委包案督办制度。2014年以来,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38件46人,移送司法机关12件14人;严肃查处了工程建设领域失职案件7起7人、滥用职权案件1起1人;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29名干部进行了问责,对26个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2.关于“财政资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全市、“两区一委”2015年财政总预算,以及全市92个部门的2015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对全市农林水、环保、扶贫、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了涉及民生资金的案件4件6人。集中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了1起2人私设“小金库”、贪污受贿案。

3.关于“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严峻,农村‘家族化’腐败问题凸显”的整改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网络监管平台,以大理镇南门村委会为试点开展用活农村集体“三资”工作。规范宅基地建设行为,严格农户申请、村民小组讨论、村委会审查公示、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等审批程序,坚决杜绝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审批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发生。加大农村基层反腐力度,2014年以来,共查处虚报冒领独生子女养老补助款、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贪污低保资金等农村基层案件6件1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