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试行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

13.11.2014  13:29

      本报讯(通讯员 杨仁熙 袁鸣) 近日,大理市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村民小组党支部试行“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的通知》,决定学习推广大理镇阳和村南五里桥党支部经验,在全市农村党支部试行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

      近几年来,为切实解决农村党支部“无场所议事”的难题,大理市先后投入建设资金9000多万元,在全州率先实现了全市517个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全覆盖。为切实解决部分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成后无人值守、“铁将军”把门、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大理镇阳和村南五里桥党支部先行先试,探索实行了“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制度”,在活动场所管理中充分发挥了普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活动场所真正成为联系党员群众的“桥梁”,服务党员群众的“窗口”。

      无职党员义务轮流值班,主要按照“四个三”工作原则,在工作时间由支部党员到活动场所进行义务值班,在管理活动场所的同时接待群众来访,答复、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让群众“不出村、不上访”便可反映和解决问题。一是明确“三定”。按照“定人、定时、定点”的原则,规定轮流值班党员为党支部全体党员;值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值班人员必须在党支部活动场所党员值班室值班,如有特殊事情需临时离开,要注明工作去向,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二是实现“三有”。有党员值班表和联系方式,并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反映情况、及时与值班党员沟通;有专用记录本,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结果认真进行登记,做到全程有迹可查;有桌椅茶水,确保值班党员服务质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落实“三职责”。处理党支部日常事务,及时做好上情下达与下情上传、办公楼卫生保洁、文件资料规范归档以及活动场所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热情接待群众来访,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为群众提供政策、村务咨询,做好各项代办服务。处理突发事、急难事,发生突发性事件应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