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检察院:精心培育“文明花”

07.01.2016  10:47

    近日,大理市检察院在云南省第十四批省级文明单位和大理州第十三批州级文明单位名单中均榜上有名,这是该院自4次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2次被评为州级文明单位、1次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以来,在文明单位创建中再次“折桂”。

  该院将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业务工作与创建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创建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个人。通过开展“四群”教育、党的 群众路线 教育实践活动等专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使干警们在潜移默化中吸收先进理论、提高知识水平、把握工作方向。

  为认真开展好学雷锋和“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等活动,该检察院结合干警的特长和意愿,成立了志愿者服务队,志愿者们积极主动参与“三清洁”、保护洱海、扶残助残、春节送温暖,“红灯停、绿灯行”交通管制,宣传“车让人”文明出行等活动,充分展示了检察志愿者的风采。期间,涌现出州、市级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州级十大“身边好人”。

  此外,该院以邀请专家讲授守礼仪规范知识讲座、专题辅导,参观红色革命教育、警示教育基地,观看爱国主义教育影片等形式,组织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等。通过开设道德讲堂,宣扬“以德育人”的理念,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和鼓舞干警,使干警的思想得到熏陶,道德境界得到升华。

  同时,该院精心打造办公楼的检察文化走廊,品味名人名言的励志语录,感受廉政教育的警钟长鸣。坚持每天半小时运动,开展每年一次的文体运动会、军事训练日活动。结合专题教育活动,组织演讲、征文比赛等,陶冶干警情操。以巩固省级园林式单位称号为载体,进一步规范办公区、办案区的管理,绿化、美化单位环境。以人民群众的需求为指挥棒,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同时,形成“三心二力”(热心、细心、责任心、权力、实力)的优质服务原则,开展好“法律在身边——预防进校园、进企业、进乡镇”“文明接待建设”等优质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