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

09.12.2014  12:57

      本报讯(通讯员 张春源) 经过10年创建,今年大理市将迎来中央文明办全国文明城市测评考核。10年来,大理市坚持创建理念不变、创建决心不改、创建标准不降、创建力度不减,千方百计把创建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力冲刺“全国文明城市”,力争跻身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大理市从2004年启动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始终牢固树立“以创建推动发展、以创建提升实力、以创建改善民生,以创建促进和谐”的理念,以“创文明城市、展大理风采、树世界形象”为主题,以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文明程度、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平台,举全市之力全面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创建过程中,将改善硬环境与改善软环境相结合,着力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和市民的幸福指数,重结果更重过程,努力使创建过程成为提升城市综合实力、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提升市民素质的过程,有力地促进了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持续提升。

      大理市委、市政府把文明城市创建作为提高城市综合实力的重要载体,作为一项惠民利民工程,提上市委、市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在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大理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体方案》。市委多次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统一全市的思想和行动。市委书记、市长多次听取创建工作汇报,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市文明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统筹各方工作,通报工作情况,针对突出问题,制定应对措施,加强督促检查,促进各项创建工作落实。市辖区各级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全市形成了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市文明委统筹协调,市辖区各级各部门各负其责,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全民积极参与、各尽其能、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建共创的工作格局。

      随着大理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稳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得到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工作扎实开展,“窗口”文明服务取得新成效,社区文明创建迈出新步伐,市容市貌进一步改观,使创建工作实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责任分解到位、宣传发动到位、测评督查到位、投入保障到位“六个到位”。2008年大理市荣获云南省首批“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11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2013年在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中名列全省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