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州重特困救助对象每月新增60元补助

29.04.2015  12:45

政策越来越好,党和政府对我们的关爱越来越多,日子是越过越舒心。”祥云县沙龙镇沙龙社区六组段体清,刚刚领到三月份低保金410元,数了几遍,都比去年领的多出150元。这是从今年起,大理白族自治州对重特困救助对象每月增加补助带来的变化。

今年以来,大理州出台实施新规,对于低保家庭中的贫困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在享受低保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人员,再给予上浮20%以上的救助;对于丧失劳动能力、丧失经济来源和丧失基本生活条件的“三丧失”特困人员和家庭,在享受现有救助政策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再给予每人每月60元以上的补助,明后年将增加至每人100元。新增补助资金年内由州、县两级财政共计追加预算资金1975.7万元。

同时,在现有农村低保年保障标准大理市2340元,其他县2220元;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大理市365元,其他县325元的基础上,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15%,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从今年1月起,已按时足额兑现了农村低保提高19元/月/人,城市低保提高41元/月/人的补助。

该州民政局社会救助科科长杨翰龙介绍,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大理州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的基本社会救助基础上,更加突出救急难特点。建立由政府办、民政、公安、人社、财政、教育、卫生、住建等25个部门单位组成的“大理州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在全州110个乡镇全部建立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的窗口,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记者 管毓树(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