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财政局亮出财税改革清单

30.03.2015  13:53


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大理州将拓展预算公开范围,除涉密单位外,试行将农工商3个部门预算向人大及社会公开,推进全部州级部门预算全面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将政府预算按功能分类公开到项级科目。加强编制、资产与预算管理的有机衔接,建立基本支出定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构建项目支出标准体系框架,规范项目经费管理。探索中期规划编制,以2016年为试点,对今后三年全州总体收支和财政政策进行预判,编制三年财政规划,逐步使财政政策制度定型,相对固化部分常态支出,年度预算在中期财政规划框架下进行。加强结转结余管理,加大各类预算统筹力度,健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制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扩大绩效目标管理覆盖面,完善集中评议制度,强化过程跟踪。扩大绩效评价范围,重点考察项目的产出数量、质量、效率和效果,将评价结果作为2016年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探索建立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制度。

二是深入推进税制改革。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通过新设、扩充、优化、整合转移支付和专项补助,取消违法违规的优惠政策,调整财政支持方式,增强政策的针对性、有效性,并加强州级重点税源管理。

  三是加强转变财政扶持经济方式。完善州与县市财政关系,激发区域发展活力。围绕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以引导经济要素流动、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生态涵养保护为目标,建立健全五大功能区域转移支付制度。改进专项转移支付分配方式,推行目录管理、因素分配、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对州县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前下达率提高到90%。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改进财政扶持产业发展资金的分配方式,按照市场竞争类与公益服务类项目实行分类管理。进一步扩大产业引导股权投资专项基金规模,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投资覆盖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农业、科技、文化、旅游等领域的市场竞争类项目。对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创业孵化园等公益服务类项目,以及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农业基础性项目,更多采取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同时,对财政直接投入的项目,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和加强监管,做到公开透明。

  四是加强和改进政府债务管理。建立“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控机制。将政府债务分类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实行限额管理。在省批准州政府存量债务余额和2015年余额限额后,编制2015年州级债务收支调整预算,报州人大常委会,并按照预算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开。稳步推进省代州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工作,剥离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严禁违法违规担保。加强动态监管,完善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实行政府约谈和目标考核,制定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范围扩大到州本级和12个县市,全面、完整反映政府资产、负债、资金等财务信息。 出处: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云南省财政厅 发布人:覃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