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20.10.2015  09:44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 “十二五”以来,我州各级党委、政府把老龄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全州老龄事业健康发展。
      不断完善老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机制。州政府分别印发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结合州情制定了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将老龄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保障工作得到加强;认真落实老年人各项社会福利和社会优待政策。
      着力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州级建有老干活动中心一个,县级活动中心19个,乡镇、村老年活动站室2340个;将新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十件为民实事之一,大力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日间照料和农村幸福院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抓实养老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全州共有养老床位6300多张,平均每千名老年人拥有12.8张,“五保”集中供养率达17.4%以上;制定了养老机构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养老基地、疗养村、老年公寓、老年产品生产加工和养老服务示范社区的规划建设;把养老服务职业技能纳入城乡就业培训范围,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制定养老服务业发展的优惠和扶持政策;积极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发展“民办公助”、“公建民营”和“民办民营”等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全州有民办养老服务机构6个。
      认真开展老年人社会救助工作。全面落实贫困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2014年,州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重特困人员分类救助工作的意见,对低保家庭中的贫困老年人,在享受低保后生活仍然有困难的,再给予上浮20%以上的救助;努力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水平,对城市“三无”老人、城乡生活无着或受灾等困难老人实行临时救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认真组织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全州成立了州、县市、乡镇关工委组织1100多个,“五老”队伍达5700多人,有15所州、县市老年大学,8所乡、村老年学校,在各级老年大学、老年学校接受教育培训的老年人有4万多人,成立老年人协会248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