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31.08.2018  16:42
李雄主持会议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陈耀) 8月29日至30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主持会议并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云川、许映苏、洪云龙、王兆炜、李东,秘书长茶兴培出席会议。州政府副州长李琰、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州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永华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大理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全州工业投资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大理州2018年1-7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大理州2018年1-7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提请审议〈大理州城镇体系规划(2016-2035)〉和〈大理州洱海流域空间规划(2017-2035)〉的议案》,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州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洱海流域截污治污工程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接受赵培军辞去大理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法制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议案》《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全州移民后期扶持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以及州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并审议通过了相关报告、审议意见、决定、议案。

会议还组织了向宪法宣誓仪式,并向新任命的领导颁发任命书。

李雄强调,要认真抓好本次会议精神的落实,切实做好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二审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