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21.03.2018  10:42
李雄主持并讲话 

本报讯(记者 陈耀) 3月19日,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次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雄主持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云川、洪云龙、王兆炜,秘书长茶兴培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工作要点》《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2018-2022)》《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三问一评”工作监督暂行办法》,表决通过了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在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李雄就贯彻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及抓好今年的工作提出要求。他强调,今年州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和本届的立法任务已经明确,要及早谋划,抓紧落实,抓出成效。要制定方案,根据今年工作要点和五年立法规划的安排,结合“三问一评”工作监督的开展,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要落实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州政府副州长李泽鹏,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鲍康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