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河长制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04.08.2017  09:04
加强组织领导 健全工作机制 强化责任落实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我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河长制管理体系,全州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初步成效。

全州各级高位推动相关工作的落实。4月14日及时召开全州河长制工作动员会,成立了州县两级河长制领导小组,州县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组长、第一副组长,常务副组长由州、县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水利、环境保护的政府副职担任,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30多家部门组成。4月12日,在全省率先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截至5月30日,县市、乡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基层河长制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同时,建立健全五级河长体系,率先在全省落实河长办人员编制。采取一竿子插到底的做法,增设组级河长,全面建成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河长制体系,并将洱海流域河长制工作细化落实到沟渠和环湖岸线。在与省级保持一致设立总督察、副总督察的基础上,增设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州政协副主席担任的督察长,形成州、县、乡完备的三级督察体系。辖区河流、水库、湖泊、坝塘、沟渠及水域岸线全纳入河长制管理,各河湖库渠所在县市、乡镇、村、组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其中:州内四大水系、八大湖泊、大型水电站、洱海流域及纳入《云南省水功能区划》的水库由州委、州政府相应领导分别担任河长外,还由州委、州政府18位领导挂钩担任洱海流域29条主要入湖河道河长,实现了河长制全覆盖。

在确定河道行政考核断面工作方面,通过加强河湖库渠水质断面监测,以水质目标倒逼机制检验河长制推行成效。洱海流域共布设了330个行政断面监测点,并委托第三方进行检测。

目前,全州州、县市、乡镇、村级工作方案已全部出台,五级组织体系初步建立,区域河湖库渠河长制全覆盖,全州五级河长共8783人,已竖立1312块河长公示牌,13个配套制度即将印发,基本完成洱海流域河长工作手册、一河一策编制,建立河湖库渠巡查、监测体系,对巡查发现、群众举报的问题,能及时进行办理或交办、督办和查办,河长制工作在全省率先初步运行。7月份大理州被水利部列为全国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8个试点州市之一,大理市和洱源县列为试点县,并于7月19日在北京参加了全国河长制信息管理与服务系统建设研讨与试点工作部署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