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政府召开第18次常务会议

18.10.2014  22:20

      本报讯(通讯员 赵榕) 10月16日,受州长何华委托,州政府常务副州长王以志主持召开大理白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大理州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程(修订稿)》、《大理州消防栓管理规定》和《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研究并原则同意《大理州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提交会议研究的议题。

      会议认为,制定《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配套实施办法,是贯彻实施《条例》规定的法律职责和开展行政执法活动的现实需要,也是切实加强海西保护工作,扎实推进“两保护、两开发”为核心的大理滇西中心城市建设的需要。要贯彻执行好《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海西保护条例实施办法》,确保《条例》顺利实施。

      会议指出,推进新型城镇化,对于大理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意义重大。在坚持以人为本、和谐共享,区域统筹、差异发展,城镇上山、转型发展,生态优先、文化传承,规划引领、产城融合,建管并重、宜居城乡,多方融资、加大投入的原则下,全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整合资源、精准发力、克难奋进,加快推进全州城镇化进程,提高全州城镇化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

      会议学习传达了李纪恒书记在全省2014年一至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议上关于《集中精力全力冲刺争取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好成效》的讲话精神。会议要求,当前是冲刺今年目标任务、谋划明年发展的关键时期,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李纪恒书记讲话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对当前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工作部署上来,努力争取四季度冲刺攀高,推动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好成绩。

      州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邀的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协领导和州人大代表、州政协委员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