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9.08.2015  11:40

      本报讯(记者 涂序波)近几年来,面对艰巨繁重的食品安全监管任务,我州把食品安全监管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坚定信心,真抓实干,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取得了显著成效,2012年、2013年和2014年,连续三年被省政府考评为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一等奖。
      高位推进,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2012年以来,我州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就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作出了明确的安排。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都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全州各乡镇设立了食品安全办,州、县市、乡镇三级政府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统一领导得到强化,形成了各级政府领导亲自抓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委员会协调组织下履职尽责,基层协管人员积极参与配合的良好局面。
      强化问责,着力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年度县域经济及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考核办法,将地方政府负总责的要求落实到各级政府;州和县市、县市和乡镇、乡镇和村居委会、政府和部门、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使政府、部门、监管人员、协管人员工作职责任务进一步细化;制定出台了食品安全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推进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积极改革,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在州一级设置了食品、药品两个稽查支队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在12县市设置了“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和“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在乡镇按“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的要求成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所、食品药品检验站派驻乡镇食品药品稽查中队;全州质监、工商部门的食品监管职能、人员完成划转,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面承担起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的监管职责;全州110个乡镇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牌成立了乡镇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其中95个乡镇配置了快检设备,具备了农残快速检测条件。
      夯实基层,全面构建村级食品安全协管网络。全面推行“一专五员”制度,在乡镇至少有1名食品安全监管专干负责乡镇政府食品安全办工作;在村级至少有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联络员各1名,并在各村民小组聘请若干义务监督员、义务宣传员,州、县市、乡镇、村(居)委会、村民小组5级网格化监管,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监管合力进一步形成。
      履职尽责,各部门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在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州食安委25个部门和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注重协调,做了大量卓有成效工作,有效维护了全州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保障了食品质量安全。
      严格执法,扎实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在强化日常监管的同时,认真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肉及肉制品”等一系列专项整治,结合大理地方特色食品产业发展实际,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发挥农村食品安全“一专五员”监管网络覆盖到村的优势,以村为单位开展了食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食品生产加工进行逐户排查、逐户登记、逐户整改。
      强化技术支撑,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12县市全部恢复设立食品药品检验所,12县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州农产品检测中心以及大理、祥云、巍山、剑川、鹤庆5个县市食品综合检验检测目前正按要求稳步推进。在祥云、宾川、巍山、永平、洱源、鹤庆6个县设立了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常年坚持对蔬菜水果样品农药残留检测、“瘦肉精”专项监测、屠宰检疫、食品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按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安排,完成了化学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微生物及致病因子监测等,为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多措并举,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开通了“大理食品安全”“政务微博中国大理食品安全网”和“大理食安”政务微信;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为重要内容,认真开展了宣传培训工作,着力营造了“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治化水平”的良好社会氛围。
      打人民战争,不断推进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出台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州、县两级全部成立食品安全举报中心,广泛张贴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宣传画;大力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已有3家企业获得国家诚信体系证书;举办“食品安全放心店”评选活动,树立了榜样,促进餐饮行业自律;开展食品安全志愿者公益活动,招募“食品安全卫士”志愿者,真正形成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