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制办赴大理州开展洱海专项整治情况调研

01.09.2017  13:11
 

省法制办赴大理州开展洱海专项整治情况调研

 

按照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的要求,8月23日至25日,省法制办调研组一行5人由党组书记、主任张宪伟带队,对大理洱海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召开了州、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座谈会、管理相对人座谈会,赴洱海环湖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与餐饮、客栈经营业主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

洱海流域餐饮、客栈经营业主均表示对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予以理解和支持,并对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整治期限、细化整治标准、稳定政策预期、帮助解决困难和及时公开信息等具体诉求。

调研组认为,大理州、大理市党委、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好洱海流域水环境”的决策部署,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严格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了洱海流域餐饮、客栈业无序发展的势头,直接减少了对洱海污染物的排放,洱海水质能见度明显提升,保护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效。

调研组建议,在洱海专项整治工作中,一是坚定保护洱海的信心和决心,把习近平总书记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坚决贯彻到位。二是做到精准施策、精准整治、精准规范、精准监管。三是进一步完善整治工作中的相关制度建设。四是政府及其部门在决策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五是建立洱海流域综合执法机制。六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严格执法程序、统一执法标准。七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对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公众监督。八是畅通救济途径,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依法化解矛盾争议。九是政府及其部门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洱海治理工作。十是建立政企良性互动平台。

  州、市政府及其部门座谈会现场

  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现场

  与经营业主交谈

  实地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