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开展“四风”整治 严查基层腐败
本报讯(通讯员 陈迤君) 大理州坚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
近年来,大理州委出台了《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意见》,要求坚决整治基层腐败,严肃纠正“四风”问题;要求基层党委、纪委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 “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村官贪腐领导责任。大理州纪委还实施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问题清单、问题线索移交清单、责任清单和办结销号清单,层层传导压力。
在2015年下发《大理州开展农村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的基础上,今年大理州纪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查处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征用、移民搬迁、惠农政策落实,以及脱贫攻坚、洱海保护治理、提升人居环境、救灾救助、社会保障等领域存在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州集中清理2013年以来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1354条,初核1204件,立案审查125件。村级专项审计移送问题线索123件,党纪立案11件,处分10人,问责35人,适当处理208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挽回经济损失237.4万元。
大理州从2016年11月15日全面启动巡察工作,现已完成第二轮巡察。巡察中,州委派出的12个巡察组和各县派出的各巡察组把“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内容之一。全州共发现“四风”方面的问题301个,涉及“四风”问题线索35条; 发现发生在乡镇和村委会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6个。
大理州采取多种措施,开展“四风”整治,严查基层腐败问题。2014年以来,州县乡村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群众诉求107691件,办结107457件,办结率99.8%。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直接受理涉及农村基层腐败、侵害群众权益问题信访举报1182件,处置问题线索678件,立案查处427件,处理基层干部48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