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四加强”厉行节约促发展

08.03.2016  10:53

 

2015年,大理州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条例》和《云南省实施细则》,通过提升勤俭节约思想认识、健全厉行节约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检查制度以及坚持勤简办事的原则,着力创建节约型机关,促进全州各项事业的繁荣发展。

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支出审批程序。建立部门责任制度,增强法制意识,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从严从紧控制各项经费开支,从源头上堵住铺张浪费的漏洞。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坚持领导带头、层层抓落实,按制度办事、按程序花钱,从小事做起,加强日常办公的勤俭节约,尽最大限度节约资源,不折不扣抓好厉行节约。

三是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认真执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条例,公务差旅费、接待费、培训费从紧管理,公务接待按规定执行,杜绝无实际内容、无明确目的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严控公务用车购置,大力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加强“公务卡”结算制度管理,切实强化“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对所有财政性资金,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动态管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跟踪问效,以不断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