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压实环保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16.06.2017  10:12
 

本报讯(记者 管毓树) 为全面把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坚决落实到位,大理白族自治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方案、一名责任人、一抓到底”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成效。

6月12日,记者在大理市双廊镇采访,只见双廊镇附近洱海水质清澈,各种水生植物长势良好。双廊集镇上往日的热闹恢复了平静,俨然成了一个大工地,PPP环湖截污工程正在紧张有序地施工,村民家中正进行着雨污分流改造,客栈餐饮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强力推进。“水质透明度两米多,出现多年未见的清澈水质,600余家客栈餐饮全部关停。”双廊古镇景区管委会副主任施国东说。铁腕治污,洱海推进治理的力度前所未有,两个多月以来,洱海流域餐饮客栈经营户共关停2498家,拆除7.66万平方米违章建筑。

记者随后又来到洱源县右所镇、三营镇,大理市喜洲镇等,对面源污染、生态修复、河道治理、村落污水收集等工程进行实地调查采访,各项工作强力推进,处处是真干、实干、拼命干的生动镜头。根据《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措施清单》,涉及大理州个性问题主要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针对涉及洱海保护治理的问题,大理州委、州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州委、州政府印发《关于开启抢救模式全面加强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即:流域“两违”整治行动、村镇“两污”治理行动、面源污染减量行动、节水治水生态修复行动、截污治污工程提速行动、流域综合执法监管行动、全民保护洱海行动。目前,大理州成立“七大行动”指挥部,下设11个工作组和16个乡镇工作队,16支工作队进驻流域16个乡镇,“七大行动”工作正有条不紊地加快推进。

为切实抓好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大理州认真落实“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州委、州政府印发《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明确要求大理州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合力。

大理州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及《云南省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总体方案》,认真对照检查,逐条逐项梳理,制定《大理州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方案》,明确各项整改工作措施、整改时限、责任单位、责任人。各县市党委和政府、州级各有关部门迅速细化任务,制定了分项整改方案,采取坚决有力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落实。成立了大理州委督查室主任、州政府督查室主任、州生态委办主任为组长的3个督导组,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察。

据了解,大理州涉及31个问题,截至目前,完成整改13个,其余18个涉及洱海保护治理、城乡规划、农村环境保护等系统工程,已立行立改,并按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或长期坚持。下一步工作中,大理州将以整改为契机,严格督查督办和责任追究,建立长效机制,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努力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