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代表团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31.01.2019  11:02
陈坚杨健李雄等参加审议 

大理州代表团代表认真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本报昆明1月30日电(记者 陈耀) 1月29日下午,出席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大理州代表团全体代表,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继续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审查计划、财政报告。

陈坚、杨健、李雄、袁丽娟等参加大理州代表团审议审查。

代表们认为,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主题突出、脉络清晰、内容翔实,是一个旗帜鲜明、求真务实,履职为民、弘扬法治的好报告。报告对2019年工作的部署和安排,思路清晰、符合实际。

陈坚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无论是总结去年的工作,还是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都体现了短、实、准的特点,完全赞成。报告紧扣“三个定位”加强立法、紧盯“三大攻坚战”加强监督等工作,反映了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很实、很准、很有针对性。过去的一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促进云南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法治云南、平安云南建设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很好的成效。特别是紧扣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来立法,将有力地促进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建设。今年的工作安排既紧扣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又结合云南的实际,只要抓好贯彻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将会做得更好。大理州人大常委会要学习借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思路,结合大理实际,更好地履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监督等各项职能。

李雄代表说,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短小精悍、脉络清晰、文风朴实,内容实事求是、客观实在,完全赞成。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在省委的领导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卓有成效。特别是监督和立法方面,围绕“三个定位”开展立法,聚焦“三大攻坚战”展开监督,工作特别突出。建议:一是省人大常委会和机关要加强对基层人大工作的调研指导,多深入基层,倾听人民群众呼声;二是省人大要高度重视基层代表的建议,加强对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的督促和落实;三是要加强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探索和实践,探索一条科学有效的途径来履行法定职责。

和正兴代表说,2018年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总体上走在了全国前列,《云南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的制订填补了国家立法的空白,《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条例(草案)》得到全国人大充分肯定,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信息化系统平台将在今年召开的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进行展示,这个系统将进一步降低立法成本、提高立法效率、确保立法质量。大理州为省人大常委会提供了很多的经验和做法,《洱海保护管理条例》是率先出台的自治州单行条例之一,云南省在第二十四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的交流材料在大理形成,第二十五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由云南承办,将在大理召开。

沈丽华代表建议,加强县级老年病防治能力建设,把县级二级甲等医院老年病区的建设纳入发展计划,给予财政资金、人员编制、医疗技术等方面的支持,加强养老机构与县级医院老年病区的合作,提升对老年病人的医疗服务水平。

施增菊代表建议,一是政府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高度重视对乡土文化资源的挖掘和合理有效利用,以文化助推乡村振兴;二是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着力解决农村“光棍男多”的问题,将“光棍户”纳入重点帮扶对象,通过教育培训、婚恋指导服务等手段,帮助他们早日脱贫脱单。

杨梅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做好代表的联络工作,深入基层走访代表,加强人大常委会与人大代表的联系;二是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的督办力度,提高建议的办结率。

张秉位代表建议,一是继续加大对大理州、大理市洱海保护的支持力度;二是尽快探索建立可推广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机制体制;三是注重提升人大监督的效能,紧扣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监督;四是加强新时代人大代表履职新要求、履职内容和法律依据的培训工作;五是加大基层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跟踪问效力度。

张枝荣代表建议,一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策的落地性和效果性,着力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切实为民营企业减税降负;二是干部要有更大的政治担当和勇气,妥善处理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三是进一步研究和明确承包地确权颁证后,如何发挥经济效益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