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学院获评“全国文明单位”

11.03.2015  14:04

      近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暨学雷锋志愿服务大会在北京举行。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刘云山等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会见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代表。在这次表彰的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中,大理学院榜上有名。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评价和反映一个单位整体发展水平的国家级荣誉称号。不仅要求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而且要求学习风气浓厚,文体卫生先进;加强民主管理,严格遵纪守法;内外环境优美,环保工作达标;业务水平领先,工作实绩显著。多年来,大理学院始终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着力培育大学精神,优化育人环境,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精神动力,一所具有良好文化精神积淀、书香气息浓郁的山水园林大学呈现在世人面前。2008年以来,大理学院连续两届被评为了省级文明学校和省级文明单位。2010年,开始推进校、院两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2014年学校,开始启动全国文明单位申报工作,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学院因大理而名扬,大理因学院而添彩。大理独特而深厚的历史民族文化资源和崇智重教的传统,为大理学院发展提供了丰厚滋养和优越的条件。作为目前大理乃至滇西地区本科办学历史最长、学科综合度和办学层次最高的大学,在长期办学实践中,培育积淀了彰显大理文化元素的大学精神,形成“融四海文化、铸大学精神”的理念,“博学达真、大德至理”的校训,“至诚尚行、求实创新”的校风。学校成为大理的一张独特文化名片,成为服务地方科技创新、文化传承、人才培养的重要阵地,对地方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独具特色的校园,充分融合大理民族文化与高校特质,校前区广场“学海飞帆”被列为大理“十景”之一,“三月到大理学院赏樱花”成为大理乃至周边地区人们的期盼,校园因其“山水中的大学,大学中的山水”的魅力和不断积淀的文化精神,成为苍洱风光中极具内蕴的人文景观。这不仅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意义所在,也是近年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效的集中体现。
      “全国文明单位”的称号,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责任,作为文化高地高等院校,不仅要守住这份荣誉,更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没有止境,我们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