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试点工作汇报会召开

27.04.2016  11:08

杨宁汇报  袁爱光李雄等领导出席

  本报讯(记者 辛向东 实习生杨筱哲) 4月25日起,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和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对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进行考核验收。4月25日下午,我州在龙山国际会议中心召开汇报会。

 

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代表杜宇,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组长、省民宗委副主任陆永耀,大理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和示范区建设专家咨询小组组长、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原司长陈乐齐出席汇报会并先后讲话。州委书记杨宁汇报工作。州人大常委会主任袁爱光、州政协主席李雄,以及州委、州人大、州人民政府、州政协分管联系领导出席会议。州委常委、州委统战部部长许云川主持会议。

 

杨宁在汇报中指出,2013年8月,我州被列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州”首批13个试点之一。三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省委、省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民委和省民宗委的帮助指导下,全州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考察云南时重要讲话及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深入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抓实组织推动,强化示范创建工作保障;抓实民族地区发展,打牢示范创建的经济基础;抓实保护传承,共建民族团结进步精神家园;抓实和谐稳定,打牢示范创建的社会基础,“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州呈现出经济发展、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杨宁在汇报中表示,我州将紧紧抓住习近平总书记到大理考察的重大历史机遇,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以这次考核验收为新的契机,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坚持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永恒主题,提高民族工作水平,以更高的标准、更高的质量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把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努力走出一条跨越式发展路子,确保全州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具有大理特点的民族团结进步之路,努力把大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民族团结进步繁荣稳定幸福示范区,建成全州各族人民的繁荣之地、和睦之地、幸福之地,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绽放得更加绚丽多彩。

 

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和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领导在会上指出,大理州充分认识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重要意义,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全州把创建工作作为强基工程、百年工程、亮点工程、一把手工程来抓,高度重视、高位推进;广泛动员,精心部署;健全了协调、督查、保障等工作机制,影响力大、示范性强,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大理州的经验和亮点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引起了广泛关注,值得推广。希望大理州各级各部门以务实的精神和负责任的态度完成考核验收工作,并以考核验收工作为契机,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跨越,美丽幸福新大理建设取得新成效,争取早日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

 

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县市党委、政府领导,创建办领导参加会议。

 

据了解,国家民委考核验收指导小组和省民宗委考核验收组在大理期间将深入到大理、剑川、洱源、宾川、巍山、永平、漾濞等7个县市进行检查、考核,并向大理州反馈考核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