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大水井乡“四严格”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01.09.2015  08:24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危房改造和惠农政策,确保危房改造公平、公正和落到实处,罗平县大水井乡采取“四严格”措施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严格对象审核,确保阳光操作。按照“农户申请、村级评议、乡级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阳光操作,并在乡村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把调查摸底和对象确定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坚持“住房最危险、经济最困难、建房愿望最迫切”的原则,精确确定危房改造对象。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入住。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监督小组,列出监督清单,明确监管责任人,由乡村建所采取现场监督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工程质量、进度和建设标准进行巡回督查,确保农户住上安全房。

      三是严格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对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封闭运行,经验收合格后,由财政所通过惠农专户将补贴资金以“一折通”的形式准确、快捷、安全地发放到农户手中,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和在途时间,确保了危改资金专款专用和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严格档案管理,确保有据可查。严格按照农村危改政策的步骤和要求,按照“批准一户、改造一户、建档一户、录入一户”的工作原则,做到一户一档,将危房建设前、中、后和个人信息分别建档留存,确保农户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

截至目前,大水井乡财政所共兑现危房拆除重建资金55户688500元,其中,低保户10户,特困户6户;房屋维修加固资金100户200000元,让困难群众住上了“安全房”,确保了惠农安居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