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6大措施助困难职工脱困

25.02.2017  01:08

23日,省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2017~2019年,每年完成30%以上建档立卡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解困脱困任务。

哪些职工被列入解困脱困的工作对象?《实施意见》划定了3种类别。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虽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倍以内(含),但因职工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员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此外,长期居住在城市且依靠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农民工,符合建档条件的也纳入解困脱困范畴。

我省将分类实施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有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将其依法依规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对因病致困的职工,将其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一批。具体帮扶措施涉及就业创业、医疗、子女助学、社保、住房、兜底等6种。

来源: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