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机制 9大指挥部精准对标创建工作

30.03.2017  10:31

在昨日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调整充实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明确有关职责的通知》《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机制》和《成立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组》等系列配套文件,从组织领导、机制体制创新等方面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畅通沟通协调,强化统筹指挥,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书记、市长担任

创城”工作指挥部总指挥长

根据《关于调整充实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指挥部成员及明确有关职责的通知》,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和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担任总指挥长,市委副书记、市文明委主任刘智任常务副指挥长,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领导任副指挥长的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总指挥部,统筹推进创建工作。

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9个分指挥部。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总指挥部日常工作,牵头制定总指挥部及办公室各项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总指挥部议定事项,向总指挥部提出工作及政策措施建议;负责统筹协调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督促各县(市)区和开发(度假)园区高效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完成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9个分指挥部分别由市级领导任指挥长,分为重点工作和创建活动指挥部、政务环境整治指挥部、法制环境整治指挥部、市场环境整治指挥部、人文环境整治和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建设指挥部、生活环境整治指挥部、社会环境整治指挥部、生态环境整治指挥部、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指挥部,协调推进各方面创建工作。

定期召开例会

安排落实工作任务

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机制》(下称《工作机制》)明确,建立总指挥部会议、总指挥部工作调度会议等会议制度。

总指挥部会议由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滇中新区党工委书记程连元,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适时主持召开。会议研究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办、省文明委关于加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各项部署,讨论研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大问题,部署重要工作任务。

总指挥部工作调度会由市委副书记、市长王喜良,市委副书记刘智主持召开,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各指挥部工作推进汇报,听取各督查和测评情况报告,播放媒体暗访素材,协调解决存在困难,推进创建人物按序时落实;根据媒体曝光及当月测评排名靠后的区(市)和存在问题的市级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在会议上作表态发言。

各分指挥部工作会议由9个创建工作分指挥部指挥长主持开展,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听取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工作推进汇报,研究本指挥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

工作机制》要求,各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建立本地工作会议协调制度,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会议研究推进工作。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市总指挥部办公室。 

8个督查组

每月开展1—2次实地调研督查

工作机制》还明确建立督查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组,督查组共设8个组。督查组由市领导带队,原则上每月开展1-2次实地调研督查,采取实地查看、工作会议、现场办公等方式进行定期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地区(市)、部门及时整改到位。

按照《成立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督查组》的要求,各督查组主要负责对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模拟测评、媒体曝光、群众投诉、领导批示、上级调研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地区、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及时上报督查中发现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

督查将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昆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督查督办标准》等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采取自检自查、实地督查、通报情况、交办督办、责任追究等方式进行。被督查地区要对涉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落实情况、完成进度、措施运用等情况进行自查自检,制定改进措施,提出工作建议,形成自检自查报告。

邀请市级老领导

蹲点督导

根据《工作机制》,还将邀请部分市级老领导组成工作组进驻各区,重点对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创建工作情况开展日常巡查督导,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细落小落实,取得实际成效。

同时,组织新闻媒体参照评测指标体系开展舆论监督,每周五将本周新闻报道和暗访追踪情况反馈总指挥部办公室,由办公室根据反馈情况梳理汇总后,立项督查。

邀请第三方测评机构,定期对创建共同开展实地测评,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并向成员单位和各区通报情况。

工作机制》明确,对各区和各市级有关部门在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出现推卸责任、进展缓慢、整改不力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昆明日报 记者毛韵心  首席记者贾献培)